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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片”成瘾者可接受社区药物维持治疗

2006-08-0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胡其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8月5日电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选用合适的药物,对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进行长期维持治疗,以减轻他们对阿片类物质的依赖,减少由此引起的疾病、死亡、艾滋病传播和违法犯罪,使阿片类物质成瘾者回归社会。这是卫生部、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的《滥用阿片类物质成

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方案》所作出的规定。

该“方案”规定的接受维持治疗者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经过多次戒毒治疗仍不能戒断毒瘾的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年龄在20周岁以上(对于已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可不要求);是维持治疗机构所在县(市、区)居民或在本地居住6个月以上且具有当地暂住证的外地户籍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维持治疗机构必须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目前选用的维持治疗药物为美沙酮口服液。

新闻资料

阿片类药物主要包括阿片、吗啡、可待因、复方樟脑酊和罂粟碱等,以吗啡为代表。吗啡对中枢神经系统作用为先兴奋、后抑制,以抑制为主,长期应用阿片类药物可引起欣快症和成瘾性。轻度阿片类中毒主要表现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兴奋或抑制,出现幻想、失去时间和空间感觉。重度中毒者可出现昏迷、呼吸抑制、惊厥、牙关紧闭、角弓反张。慢性中毒主要有食欲不振、便秘、消瘦、衰老和性功能减退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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