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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公平:从招生指标投放开始

2006-08-0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周洪宇 我有话说

    目前重点大学录取名额投放不当,分数线不合理倾斜严重,违背了考选的公平原则,成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热点。对此,人们提出了各种解决办法,有的主张全国统一试卷、统一分数线,有的主张按人口比例分配名额,都为我们提供了一些有益的思路。

    就目前而言,统一高考试卷、统一分数线,貌似公平,其实并不公平,只有利于经济和教育发达地区的少数考生,不利于经济和教育欠发达和不发达地区的绝大多数考生,而且在配合新课程改革、分省命题已占半壁江山的情况下,不具可操作性;而按人口比例分配名额,固然改革方向正确,但考虑得过于简单,并非最佳办法,还须加以改进完善。

基本原则:高招指标投放改革重在平等、公正

高校招生指标改革,首先要明确改革的基本原则,这是前提性问题。原则错了,思路、方法、步骤再科学,也是南辕北辙。具体而言,高招指标改革应遵循美国著名哲学家、伦理学家约翰・罗尔斯在其巨著《正义论》中提出的两个基本原则来进行。第一个原则是平等自由的原则,第二个原则是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和差别原则的结合。其中,第一个原则优先于第二个原则,而第二个原则中的机会公正平等原则又优先于差别原则。这两个原则的要义是平等地分配各种基本权利和义务,同时尽量平等地分配社会合作所产生的利益和负担,坚持各种职务和地位平等地向所有人开放,只允许那种能给最少受惠者带来补偿利益的不平等分配,任何人和团体除非以一种有利于最少受惠者的方式谋利,否则就不能获得一种比他人更好的生活。

坚持平等原则和差异原则是正义的必然要求,平等是正义的第一位因素,而合理的差异亦是正义的重要构成,但这里合理的差异应该是向弱者[最少受惠者]的倾斜,而非向强者的倾斜。当今我国高招指标和分数线不是向经济和教育欠发达和不发达地区考生的倾斜,而是向经济和教育发达地区考生的倾斜,不是向中西部贫困落后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倾斜,而是向少数发达大城市倾斜,这就是一种极大的教育不公平。近年来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特别是进入“985”工程的重点高校在所在地名额投放比例过高,引起了区域名额分配的严重不均衡,特别是对没有或很少“985”工程重点高校的中西部省份尤其不公平,使这些地区的考生上重点大学的机率大大下降,远远低于有重点大学的省市,这就严重违背了罗尔斯体现正义的合理差异原则,必须尽快改变,否则将造成严重的社会不公平,影响社会稳定,进而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基本思路:高校自主招生与综合指标体系的结合

高招指标改革的原则确定之后,改革的思路是否正确就十分重要了。我的基本思路是:第一,各重点高校可留下5?―10%的名额作为自主招生名额,利用这些名额在所在地、全国甚至全球去自主招收高素质的、有特长的优秀学生,而且今后视需要和可能逐步扩大这一比例,这是日益注重个性化、多样化的高等教育改革的必然趋势;第二,新名额的分配可以重点参考4项指标:一是各省(市、区)的总人口数,二是各省(市、区)的总考生数,三是该省[市、区]拥有的“985”工程高校数与全国平均值的差(34所÷31省=1.1),四是上年在该省(市、区)投放的录取名额数(或实际录取数)。

为什么不是简单地按人口比例而是要重点参考4项指标来确定名额呢?我认为,首先,按人口总数分配录取名额是我国古代就一直使用的一种方法,尤其在明清以后更为强调。我国是一个重考选的国家,考选是否公平牵动着千家万户的心、影响到各省区的社会稳定,因此录取名额投放必须将总人口数作为一个基本参数;其次,考生的多少既与总人口数有关,又与各地基础教育的规模和水准相连。一般而言,人口多,基础教育规模大、水准高,就考生多。不过,也有人口多,但因经济不太发达,基础教育的规模不太大、水准不太高,考生不一定最多。所以,除了要看总人口数,还要看总考生数的多寡。将总考生数作为一个参数,也是从各地人口、基础教育的规模与水准的实际情况出发。更何况考试作为一项选拔人才的公平制度,也是激励中学生安心学习提高素质、推进民族文化素养整体提高的重要手段,只有给予所有考生尽量平等的升学机会,才能充分调动他们的学习积极性。为此,在录取名额投放时理应考虑该省(市、区)的总考生数;第三,高等教育优质资源的合理分配有助于缩小高考录取中的城乡差别、东西差别,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211”工程的100多所高校,其中不乏真正的名牌大学,但也有不少是出于政策性照顾而安排的一般地方省属高校,考生和家长不满的往往并不是这类地方省属高校,而是其中属于“985”工程的30多所重点高校。为了照顾十几个无“985”工程重点高校的省区,我们应将这些重点高校多的省(市、区)的名额适当减一点,对没有重点高校的省(市、区)则适当加一点,这主要是为了求得更大的公正和平衡;最后,由于改革是个渐进的过程,不能突如其来,一下子改变得太快、太猛,造成现有既得利益地区和人群的严重不安和强烈反对,欲速则不达,而应当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因此必须参考上一年在该省(市、区)投放的录取名额数(或实际录取数)。这也是从中国实际出发,从国情出发,而采取的改革策略。

用科学的方法步骤确保高招指标改革的成功

根据以上原则和思路,参照总人口数、总考生数、该省(市、区)拥有的“985”工程高校数与全国平均值的差、上年录取名额投放数(或实际录取数),我与申国昌同志设计了一个录取名额合理投放的计算公式:清华、北大等一流重点大学在某省(市、区)的录取名额投放数=[该省(市、区)的总人口数×2/1000000]×20%+[该省(市、区)的上年总考生数×4/10000]×20%+该省(市、区)上年名额投放或实际录取数×60%-[该省(市、区)的“985”工程高校数-1.1]×2。公式中“2/1000000”是北大、清华等重点大学2004年招生数的平均值与2004年的全国总人口数的比值;“20%”是对按人口应得名额的权重比例;“4/10000”是北大、清华、复旦、浙大等重点大学2004年招生数的平均值与2004年的全国总考生数的比值;“20%”是对按人口应得名额的权重比例;考虑到改革是个渐进的过程,所以对上年投放或实际录取名额的权重比例定为60%;“1.1”是全国“985”高校数除以31个省(市、区)数,用减法的意思是重点高校多的地区要从总名额中减去少量的招生数,以求得平衡。譬如,按新方法计算,2006年北大在河南的录取名额投放数应该是:(9717万×2/1000000)×20%+(72万×4/10000)×20%+78×60%-(0-1.1)×2=97.17×2×20%+72×4×20%+78×60%+2.2≈145。依照这种计算方法,我们可以有2005年这些高校在该省(市、区)的实际录取名额、总考生数以及2004年各省(市、区)的总人口数(因为2005年全国各省(市、区)的总人口数至今尚未公布)为基数,来计算2006年清华、北大等高校在某些省(市、区)的模拟录取名额(下表中用“2006”来表示)。再用计算出的结果分别与上年录取情况作一一对比,就可以总结高招指标投放的经验得失了。表如下:

如果将现有省保送生、特招生取消,将这些名额全部按比例投放到各省(市、区)的话,预计按上述计算公式来合理投放录取名额是现实可行的,这样既杜绝了在招收保送生、特招生中的不正之风,又有效地实现了高考招生中录取名额投放存在地区间不公平现象。至于少数民族、军烈属子女等考生可享受加分优惠政策,故不再单独投放录取名额。

在实施方法和步骤上,应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第一步,先从北大、清华、复旦、浙大、南大、中国科大、上海交大、西安交大、哈尔滨工大等九所重点大学开始。第二步,其他“985”重点大学也实行该种计算方法,接着九校之后进行。经过两三年实践之后,将名额相对固定下来。

(作者系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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