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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旅游促进新农村建设

2006-08-1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何平 我有话说

广西省龙胜县细门村瑶寨的村支书余高能兴奋地说:“上半年瑶寨来了2万多游客,带来了100多万元的收入。我们准备建一座吊桥,乡亲们今后到河对岸就会方便许多。”

余高能所在的细门村瑶寨,从1999年起开始发展农村旅游,通过开发长鼓舞、打糍粑、梳长发等独具瑶族特色的民族歌舞,以及山歌对唱、打油茶等民

俗风情旅游项目,吸引了大批国内外游客。旅游业的发展,使这个古老的瑶寨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目前,全村沼气入户率达100%,农户都用上了卫生厕所,还建成了“人饮工程”,农民生活水平快速提高,日子过得越来越好。

瑶寨的变化,生动地反映了我国农村旅游发展的现状。国家旅游局副局长杜一力日前在武汉召开的全国旅游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近年来,各地兴起了一大批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农村旅游,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发展农村旅游符合新农村建设要求

农村旅游是以“三农”资源为依托,由农民参与经营和服务的一种旅游形式。上世纪90年代起步的我国农村旅游市场,目前农村旅游景区每年接待游客超过3亿人次,旅游收入超过400亿元。这些通过兴办旅游而向广大农村地区转移的财富,是对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的直接贡献。

发展农村旅游,把农业生产过程、农村风情风貌、农民劳动生活作为旅游资源进行加工转化,形成旅游产品并推向市场,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拓宽农业发展的内涵和外延,发挥农业本身具有、但以前不被重视的观光旅游、文化传承等功能,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新的增长点。在搞农村旅游的地方,地照种,庄稼照长,粮食照收,但都产生了附加值,有力促进了“生产发展”。

发展农村旅游,吸引了城市居民、外地甚至海外旅游者。伴随着人流而来的,首先是财富的转移,农民增加了收入。搞农村旅游的乡村,不再是封闭的乡村。每年接待几万甚至几十万人次的海内外旅游者,既带来了财富,还带来了外部世界新的信息和理念,有助于实现农民群众的思想解放和观念更新。

发展农村旅游,保护了生态环境、乡村文化遗产和民族传统,促进了村容村貌的改善。环境整洁是吸引旅游者的基本要素,文化则是旅游的灵魂。凡是旅游点,环境整洁是基本要求,有文化内涵则更受喜爱。

我国将建成1万个农村旅游特色村

贵州是我国比较贫困的省份,人均耕地面积仅有0.68亩,农业生产仅能解决温饱。同时,贵州也是我国最大的岩溶分布区,无数的奇山秀水、瀑布溶洞、森林峡谷、温泉湖泊,形成了遍布全省神奇而美丽的自然景观。

贵州省旅游局局长杨胜明说,贵州美丽的风光、良好的生态环境多分布在没有工业污染的山村,而这些山村又是独特、神秘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保留地,各民族的生活方式与生产方式中蕴藏着久远的历史传统与多样性的原生态文化。在这些乡村发展旅游,那些缺乏科技知识的农民,特别是致富无门的农村妇女,可以立即成为乡土文化专门人才,把世世代代心口相传的歌舞艺术,刺绣、银饰技术,以及保留在民族文化中的各种文化传承转变为现实的生产力,为农民的脱贫致富奔小康开辟出新的天地。据统计,2005年,贵州全省开展农村旅游的村寨已达1000余个,接待旅游人数超过1084万人次,旅游收入近21亿元,减少了贫困人口数量,提高了贵州省经济发展水平。

国家旅游局最近提出“促进农村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加大对农村旅游发展扶持力度,促进农村旅游发展的服务体系建设,帮助农村旅游发展做好市场开拓,加强对农村旅游人才的培养。还提出农村旅游发展工作目标:至2010年,力争实现在全国建成100个农村旅游特色县、1000个农村旅游特色乡、1万个农村旅游特色村,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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