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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业调控任务依然艰巨

2006-08-2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张玉玲 我有话说

一边是空置房日益增多,一边却是房地产开发热情不减;一边是中小户型房供不应求,一边却是大户型房日益过剩。8月17日,国家统计发布的国房景气指数再次印证了这样的矛盾:1-7月,全国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9411亿元,同比增长24%,完成开发土地面积1273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1.8%,完成房屋施工面积14.85亿平方米,同比增长19.2%。

但截止到7月底,全国商品房空置面积却达到1.21亿平方米,同比增长14.4%,其中,空置商品住宅6610万平方米,增长10.8%。

来自建设部的消息表明,当前住房供应结构性矛盾仍十分突出,适合当地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不足。今年1―6月份,40个重点城市上市预售的套均建筑面积115平方米,有15个城市套均建筑面积高于120平方米。尽管当前房价上涨幅度总体趋缓,6月份70个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8%,涨幅比上年同期回落了3.3个百分点,但部分城市房价上涨仍然较快,今年6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8个城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同比涨幅超过10%,19个城市月环比涨幅超过1%。

建设部表示,房地产业调控任务依然艰巨。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虽然是结构性、局部性的,但影响很大,群众意见多,社会广泛关注。如果任其发展,有可能演化成全局性问题。应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具体说来要做好几方面的工作:

加大综合调节力度,引导合理的住房消费,重点发展满足当地普通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各地要量化指标,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同时,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各地要进一步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住房二级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有步骤地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加大整治查处力度,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对不符合规划控制性要求,尤其是套型结构超过规定的项目,不得核发规划许可证、施工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针对交易环节存在的虚假宣传、合同欺诈、内部认购、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申了处罚政策。对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要依法依规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规定对开发建设面积不足1/3或已投资额不足1/4,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按闲置土地处置。并规定对闲置土地和空置商品房较多的开发企业,从严控制展期贷款和滚动授信。抑制房屋囤积行为。明确对开发企业空置3年以上的商品房,商业银行不得接受其作为贷款的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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