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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推行药品动态监控制度

2006-08-2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刘昆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刘昆)广西从2003年开始在全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施药品动态监控超常预警制度,使乱用药、大处方的现象明显减少,遏制了药品促销行为,降低了患者药品费用,改善了不合理用药状况。目前,全自治区门诊、住院平均费用只占全国平均水平的60.1%和77.2%。

医疗费用太高,百姓意见很大。实行药

品集中招标采购,初步解决了药品进入医院的“入口”问题,但是,如何加强对药品进入医院后的监管,把好药品的“出口”关,仍然是大问题,因为药价虚高,一些医生开大处方、滥用贵重药品,是医疗费用增长过快的重要原因。针对这些问题,从2003年5月开始,广西卫生厅在全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推行药品动态监控制度、超常预警制度,提出了不同类别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的目标和要求,即综合医院要把药品收入控制在业务收入的45%以内,肿瘤、传染等非外科专科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控制在50%以内。由药剂、医务、监察、临床专家等组成药品使用情况动态监控小组,对每月使用金额排名前50位的西药(尤其是抗菌药物)和前10位的中成药、单品种使用金额波动幅度大于30%的药品实行监控,并与上月、上季度、上年度同期进行对比分析,找出不合理或异常使用药品的相关科室和个人,对其进行公示,并对情节严重的药商采取措施或警告。

2004年至2005年广西对药品使用动态监控结果进行了6次全区性通报,共通报药品使用波动幅度较大的223个品种规格的药品,涉及生产(经营)企业205家(次)。实施药品动态监控制度,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药品促销行为,降低了患者药品费用,改善了不合理用药状况。广西自治区人民医院一位医生向记者坦言,此举让自己真真切切感到了压力:“我们医院每个月都将大处方张榜公布,你老开大处方,上榜的次数多了,自己都会觉得不好,开药时就想着尽可能为病人省一点。”各级医疗机构“药比

加强纠风工作构建和谐社会

”也在逐年下降。目前,全区三级医院的“药比”从上年度的45.79%下降到44.06%。广西自治区人民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大医院,“药比”已经控制在38%、44%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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