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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出台高技能人才激励政策

2006-08-2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郑晋鸣 我有话说
本报南京8月22日电(记者郑晋鸣)今天上午,南京市出台了一系列鼓励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新举措,其中包括:南京市企业职工建立终身职业培训机制、对关键工种设立“首席工人”、技师班毕业生享受本科生待遇等。

据悉,为了建立企业职工终身职业培训机制,南京市要求各类企业每年技能培训考核鉴定人数

,不少于技术工人总数的20%,对于企业在岗技术工人参加南京市紧缺职业工种培训的费用,按照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的原则三方分担。同时,南京市将探索在企业关键工种、关键岗位建立“首席工人”、“首席技师”、“职业技能带头人”等职衔,并给予相应待遇。为了提高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对于在解决技术难题和传帮带等方面作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企业可按其所创造价值的一定比例给予重奖,也可实行“年薪制”。此外,南京市将每两年评选一次有突出贡献的技师和高级技师,每年评选一批“南京市技术能手”,当选者都给予奖励。在聘技师、高级技师参加境内外培训、休假、疗养等,与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待遇。

据了解,到“十一五”末,南京市将新增技能人才22万人,技能人才总量达63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达16万人。为此,南京市尤其重视技工教育发展,规定城市教育费附加中按规定用于职业教育的费用,应不少于50%用于技工教育;技工院校高级班毕业生在试用期、见习期期间,参照大专学历毕业生待遇执行;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录用后比照本企业本科生有关待遇执行;各类技工学校招收的异地学生,毕业时取得中级工以上资格证书且就业的,户口可迁入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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