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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班”不能“保过” 考生获赔8000元

2006-08-2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通讯员 常鸣 记者 梁捷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8月22日电(通讯员常鸣记者梁捷)参加培训的考生未能在当年通过司法考试,退回学费8000元,北京某司法考试培训班在去年6月开班时作出承诺。杨先生信以为真,遂花12800元报了名。谁知当杨先生因为没能通过当年的司法考试向该培训班要求退款时,对方却变卦了。于是杨先生将开办司法考试培训班

的北京新九州青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该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退还学费8000元。

案件审理中,文化公司拒绝赔偿理由是自己在招生中使用的“特训保过”仅是一个形容,并非真能保过。法院在审理中查明,杨先生同新九州青年文化发展公司所签协议第11条写明:若考生未过分数线,有权选择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将学费8000元退还。据此,法院认为该公司拒绝退费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北京市一中院告诫考生,今年的司法考试即将到来,要提防虚假广告,学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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