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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事件不该如此报道

2006-09-0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湖南道县 何美东 我有话说

  前几天,某省电视台的新闻节目以“中年男子不堪重负高楼涉险,五楼坠落侥幸逃生”为题报道了该省某市一男子跳楼自杀未遂的事件。记者先是不厌其烦地搜寻细节,首先采访了该男子悲痛万分的父母,母亲说他跳楼前先拿菜刀自杀,被劝阻了:然后又采访一楼的住户,住户描述了他坠楼的经过:最后又到医院采访受伤

的男子,因怕观众看不清头部包扎的男子的全貌,还在画面特意展示了他的照片;更让人惊讶的是:因怕观众不知道该男子是哪个单位的人,又显示男子住所的门牌号码。看了这样的报道,笔者认为其负面影响甚大:一是会使当事人更加绝望,二是会使当事人亲属精神上受到伤害,三是给人造成社会不和谐安定的感觉。对自杀事件,媒体应最大限度的淡化处理,这不仅是对生命的尊重,也是媒体自身的一种社会道义和社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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