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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兴商”9月起高潮

2006-09-0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董山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8月31日电(记者董山峰)全国整规办、中宣部等13部门今日在京联合宣布:2006年全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自9月1日启动,为期一个月。活动的主题是“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9月13日,有关部门将隆重举办诚信兴商高层论坛和诚信兴商主题晚会。

据中宣部宣教局有关负责人透露,9月

1日―9月4日,工商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将共同宣传《合同法》、《公司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开展“广告公信度调查”。

9月5日―9月9日,税务总局将以“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纳税信用体系建设”为活动主题,宣传《税收征收管理法》,开展“送税法进企业”活动。

9月10日―9月15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外汇局、工商总局将结合打击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中的各类欺诈行为,宣传《对外贸易法》、《价格法》、《海关法》、《外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发布有关政策指引,曝光典型欺诈案例。

9月16日―9月19日,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宣传《食品卫生法》、《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曝光不诚信行为。

9月21日―9月24日,由质检总局结合全国质量月活动,宣传《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开展食品、农资、建材、特种设备集中打假行动,深入农村普及质量知识,在认证认可行业开展“诚信、有效认证认可宣传”活动。

9月25日―9月30日,由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消费者协会共同承办,结合打击商业零售企业价格欺诈、不规范促销、商业零售企业占压或骗取供应商货款、服务业违规经营、虚构或夸大特许经营品牌骗取加盟费等商业欺诈行为,宣传相关管理办法,组织开展“诚信维权单位”诚信服务公开承诺活动。

全国整规办有关负责人说,“诚信兴商”活动今后每年9月份都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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