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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积极探索社区卫生服务新机制

2006-09-2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范又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9月19日电(记者范又)“到2008年,建成城乡统筹发展、服务网络健全、人员素质较高、服务功能完善、保障措施有力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与看病贵,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有序医疗卫生服务格局。”这是日前召开的北京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提出的北京市社区卫生
服务发展目标。

据介绍,为使城镇、远郊平原和山区的居民分别出行15、20、30分钟以内可达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北京市规划在城乡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6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700个,基本形成覆盖100%城乡社区的卫生服务网络,并将于2008年6月底完成所有设施建设和基本设备配备。为此,北京市、区(县)两级拟投入20多亿元。

为实现上述目标,北京市在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改革方面率先做出三个突破。

一是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其医疗、药品等全部收入全额上缴区县财政专户,全部支出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的待遇和运行经费由财政保障。目的是切断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个人收入与业务收入的直接联系,切实保障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

二是实行社区卫生服务常用药品和医用耗材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常用药品由政府按照与生产企业确定的出厂价格销售,不得有任何中间环节的加价。让群众吃上放心药、便宜药。

三是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定编定岗、公开招聘、全员聘用、岗位管理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调整岗位、收入分配的依据。建立高水平人员“留得住”,不合格人员“流得出”的用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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