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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立法严惩“黑客”

2006-09-2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王怀成 我有话说

本报柏林9月22日电德国联邦政府日前通过了打击计算机犯罪的法案。该项法律规定,未经授权允许的第三者,采用“黑客”技术、电子邮件、网页等手段,获取他人非公开的电子信息属违法行为;破坏他人计算机信息处理系统将受到法律的惩罚;故意发送大量信息,导致他人服务器系统瘫痪的人也将被绳之以法。该

法律还明确规定,不仅“黑客”行为违法,而且制造、获取以及传播“黑客”工具软件也将受法律惩罚。对计算机的破坏行为,情节严重者可判处10年有期徒刑。

德国司法部长布里吉特・奇普里斯女士表示,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新型犯罪行为也不断出现。近年来,计算机病毒传播,“黑客”行为泛滥在全世界范围内已经造成重大损失,德国政府通过的法案填补了法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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