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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草案)》并广泛征求意见

2006-09-25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9月24日电科学基金制是由出资人设置基金,采取自主申请、专家评审、择优支持的机制,资助特定科学技术研究的制度。我国于1981年11月建立科学基金制,由中央财政拨款设立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基础研究。为了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制,提高自然科学基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国务院法制办2
3日公布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草案)》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据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草案)》以提高基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在总体思路上把握了以下几点:一是确保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研究项目得到基金的资助,使获得资助的研究项目取得预期效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二是发挥专家在基金资助工作中的作用,让专家把学术关。三是发挥依托单位的作用,规范基金资助申请,提高获资助项目的实施效果。四是完善工作程序,建立平等竞争、公开透明、民主决策、择优支持的基金资助机制。根据上述思路,草案对基金的资助范围、基金资助的申请与评审、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以及对基金工作的监督等作了规定。

为了提高立法的透明度,发扬立法民主,进一步完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草案)》,提高立法质量,增强条例的可操作性,国务院决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草案的意见。征求意见具体事项,可登录中国政府网站、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查询。也可查阅《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科技日报》。国务院法制办将根据征求的意见,对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后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草案)》全文见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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