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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

2006-09-26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2005年,全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人口覆盖率超过95%,青壮年文盲控制在4%左右;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超过2300万人,毛入学率达到21%;中等职业学校每年招生规模达到664万人。目前全国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已达到8.5年。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们举
办着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教育,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

在教育事业获得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比较突出的是上学难、上学贵问题。尽快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也是新形势下推进我国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一项迫切任务。

上学难、上学贵,原因何在?

2006年5月中旬,在山东济南召开了全国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经验交流会。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是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等七部委2005年开始在全国推开的。实践证明,通过开展这项活动,发挥示范县的表率作用,对于推动逐步解决上学难、上学贵问题,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那么近些年来,上学难、上学贵为什么会比较突出,从而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

首先,投入不足是一个重要的原因。1993年颁布实施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了到20世纪末国家财政性教育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尽管各方面作出了很大努力,但直到2004年,只达到了2.79%,与近年来我国教育总规模的迅速扩大不相适应。特别是在整个教育投入中,对农村教育的投入严重不足。农村税费改革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由县乡两级财政承担较多,而县乡财力相对薄弱,且缺乏保障,导致许多地区对农村教育“欠账”很多,农村教育的发展主要靠向农民收费集资办学。

其次,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均衡引起的“择校热”。由于历史的原因,在原来学校建设整体比较落后的情况下,通过倾斜政策扶持形成了少数“重点学校”,后来虽然取消了重点学校,但传统优势仍然存在,再加上一些地方人为的教育资源配置失衡,造成了目前学校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从而引发了“择校热”。但能上重点学校的孩子毕竟有限,于是出现了高达数千元甚至几万元的择校费、赞助费。“择校热”既加重了家长的负担,又成为产生腐败的诱因。

再次,各种乱收费、高收费现象屡禁不止。近年来,尽管教育主管部门三令五申,严禁乱收费,但一些地方和中小学校以各种名义,违反规定乱收费、高收费,一些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向学校或通过学校向学生摊派和搭车收费,这些都加重了学生的负担。

此外,高校实行收费制度后,对于工薪家庭特别是农村一般家庭来说,每年数千元的学费,加上住宿费、生活费等,供养一个大学生十分不易。

对目前存在的上学难、上学贵问题,我们要辩证地看待、具体地分析。既不能因为存在这些问题,而否定教育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也不能对存在的问题轻描淡写、视而不见。总的看,我国教育的整体发展水平仍然较低,教育资源尤其是优质教育资源短缺,必须通过改革和发展的办法,认真解决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农村义务教育怎样由“农民办”变为“政府办”?

2006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从2006年起用两年时间,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义务教育阶段上学不用掏钱了”,这对于全国农村1.5亿中小学生来说,无疑是一个令人振奋的好消息。 

众所周知,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落后等原因,上学难、上学贵在农村的表现更为明显,农村教育的症结主要在于政府经费投入不足。为此,国务院决定从2006年起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确定了“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

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 

西部地区“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攻坚计划,是国家有关部门经国务院批准制定的旨在解决西部“两基”问题的计划。该计划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国家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和地方人民政府共同组织实施,中央共投入100亿元专项资金,采取集中投入、分步实施的原则,从2004年到2007年,用4年时间帮助西部地区尚未实现“两基”的372个县(市、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38个团场达到国家“两基”验收标准。

首先,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切实加大财政投入。主要是建立中央与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经费保障机制。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兼顾东部部分困难地区。比如免除学杂费和提高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中央与地方的分担比例分别是:西部地区8∶2,中部地区6∶4,东部地区根据财力状况分省确定。据测算,从2006年到2010年,国家财政将累计新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2182亿元,2010年比2005年增加644亿元,投入力度前所未有。

其次,从免除学杂费入手,把农村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范围,切实减轻农民负担。2006年春季学期开始,西部农村地区4880万名小学、初中学生的学杂费全部免除,到2007年将推行到全国所有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初中学生。就此,每年小学生人均减负约140元,初中生人均减负约180元。同时,国家对贫困家庭小学、初中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第三,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前,我国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总体偏低,许多学校公用经费主要来自于向学生收取的杂费。要按国务院的要求,在免除学杂费的同时,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2008年达到各省2005年秋季开学前颁布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2010年达到中央制订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

人民网网友关于免费义务教育的留言

网友1:这确实是一件深得民心的好办法,农民欢迎的好政策。皆大欢喜,得民心,顺民意。

网友2:这是好政策,全免农村中小学生学杂费,才能让大多数农民朋友得实惠,使更多的贫苦学生得到救助。

网友3:西部农村全免义务教育学杂费,看到此信息很感动,我是从西部农村走出来的,了解农村的贫困。希望党中央建立健全机制,把好事办好,切实做到让所有西部农村的孩子都能够有学上、有书读。

网友4:免费义务教育固然很好,很及时!但教材由国家出钱,每本教材只使用一次就不好了。应该大力提倡教材重复使用,节约资源,落实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

此外,还要创新教育经费管理方式,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对农村义务教育实行“经费省级统筹、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由省级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省以下各级政府应承担的经费,制订地方各级政府的具体分担办法,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确保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落实到位。

怎样让家长和孩子不再为择校烦恼?

安徽铜陵,一个仅有70万人口的内地城市,却创造了一个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范例。在铜陵上学无需择校,学校没有好坏之分,只有远近之别,家长和孩子不用再为择校而感到烦恼。

“铜陵模式”的成功在于,优质教育资源向弱势学校倾斜,而不是向重点学校倾斜;资源倾斜不仅限于经费倾斜,更在于校长、师资在各校之间轮换;将重点高中的招生名额平均下放各初中学校,缓解义务教育阶段的各初中学校之间的应试竞争压力。

当前,义务教育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学校之间的不均衡发展。过去,学校之间一度分成所谓重点学校和普通学校。这在特定历史时期对加快教育发展和人才培养,曾起过积极作用,但重点学校与普通学校硬件设施、师资力量、教学质量的巨大差别,成为择校之风盛行的重要原因。

择校之风,凸显了当前存在的教育不公平现象,也反映了我国教育发展的基本矛盾之一,就是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强烈需求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严重不足之间的矛盾。当前,围绕消除择校之风,教育主管部门已作出部署,将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

――在管理和监督方面,把义务教育工作重心进一步落实到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上来。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的基本要求,逐步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禁止以任何名义将学校分为重点和非重点,坚持实行小学和初中免试就近入学。

――在经费投入方面,对薄弱学校的改造采取倾斜政策。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城市教育费附加要优先用于薄弱学校改造。地方政府要加强对各项教育经费的统筹,千方百计加大对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的投入,切实改善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

――在师资力量方面,加强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促进师资力量的均衡发展。核定教师编制时要向农村学校倾斜,新增教师要优先满足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的需求。加大对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教师的培训力度,切实解决农村教师不足及整体水平不高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实现同一区域同类教师工资待遇基本相同,努力改善在农村地区工作的教师待遇。

怎样遏制教育乱收费问题?

据统计,最近3年来,全国共派出检查组5.6万个,检查各类学校87.6万所(次),共查处违规收费案件1.9万件,受党政纪处分5931人(其中撤换校长794人),累计清退违规资金达13.7亿元。

什么是“一费制”

“一费制”是指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标准的基础上,确定一个收费总额,然后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2004年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遍推行。推行“一费制”的主要目的是规范管理、减轻负担、落实责任,确保义务教育健康发展。

近年来,有关部门已采取一系列措施,标本兼治地治理教育乱收费。2005年,教育部等七部门下发了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2006年,又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作出了部署。现在,关键是要在不断加大教育投入的基础上,坚持惩治和预防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

首先要从源头上预防教育乱收费。从2004年秋季开始,在全国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了“一费制”的收费办法,有效地规范了学校收费行为,减轻了学生的经济负担。要继续推行“一费制”,禁止提高收费标准或超标乱收费,禁止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建立收费听证制度,实行收费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收费标准和流向公开化、透明化。

同时,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的惩治力度。要建立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对学校收费情况和财务情况要定期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顶风违纪的乱收费案件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怎样让每个贫困家庭的学生上得起大学?

从2005年开始,中央决定每年出资10亿元设立“国家助学奖学金”。这项奖学金分为两部分:“国家助学金”面对全国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人每月资助150元生活费,资助人数53万人;“国家奖学金”面对全国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每人每年资助4000元,资助人数5万人。

这项措施的出台,在全国高校引起热烈反响,使大学生特别是贫困家庭大学生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

据了解,2005年,全国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约294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2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大学生约123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9%。如何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上得起大学,是党和政府十分重视的一个问题。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经教育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以及各地政府、各高校的共同努力,我国高等学校已经建立起了一整套比较完善的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政策体系。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积极推行学生贷款制度。主要有三种贷款形式: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对学生办理的无息借款;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是目前资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主要渠道之一。2004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有关部门对原有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机制、风险防范、组织领导等方面进行了重大改革和完善,实施了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新机制。两年来,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资助金额和资助人数均已超过过去5年的总和。据统计,自2004年6月新政策、新机制实施以来至2006年4月底,全国新增审批贷款学生144.1万人,新增审批合同金额121.1亿元;连同以前几年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全国累计已审批贷款学生230万人,累计已审批合同金额190.9亿元。

二是建立了各种形式的奖学金制度。既有政府设立的国家助学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定向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也有学校自行设立的各种奖学金,还有社会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在学校设立的各种专项奖学金。

三是实施勤工助学制度。高校通过组织贫困家庭学生在校参加适当的劳动,取得一定的补助生活的费用。勤工助学岗位主要有校内的助教、助研、助管岗位,以及参加实验室、校办产业、后勤服务的各项服务性劳动。

四是开展特殊困难补助。特殊困难补助是各级政府和高校对贫困家庭学生遇到一些特殊性、突发性困难时给予的临时性、一次性的无偿资助。

五是实行学费减、免制度。对普通高校中部分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制度,具体减免对象和额度由学校确定。自这项政策实施以来,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学生获得学费减免。

此外,为保证新考入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贫困家庭学生能够顺利入学,从2000年开始,各高校都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并保证“绿色通道”的畅通,即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措施予以资助。

通过以上这几个方面的资助,对贫困家庭大学生来说,能有效地解决面临的困难,顺利地完成学业,走上服务社会的工作岗位。

“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有中央的高度重视,有各级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解决好上学难、上学贵问题,让每一个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这一天并不会太遥远。

深度阅读

●《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2005年12月24日。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教基[2005]9号,2005年5月25日。

相关链接

●周济:《世纪之初我国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人民日报》200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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