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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往来港澳“个人游无审批”

2006-10-2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王晓樱、魏月蘅 我有话说
本报海口10月23日电(记者王晓樱、魏月蘅)从2006年10月18日起,海口居民开始享受往来港澳“个人游无审批”制度,办理签注的时间也由十天缩短为一至三个工作日。

按海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推行的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无审批规定,凡不具有法定不准出境情形、不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海口

市常住居民,经申请获得《往来港澳通行证》及任一签注之后,即自动取得“个人游无审批”资格;再次申请赴港澳个人游,仅凭《往来港澳通行证》即可申办,无需再填写申请表,无需再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无需任何审批,3个工作日之内即可拿到个人游签注。申请人还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海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处长龙章安介绍,海口市从今年5月1日开办港澳“个人游”至9月30日止共办理“个人游”15987人次,人数是去年同期的6倍,最高峰时“个人游”签注的日签发量达500多个。面对“个人游”申请人数不断增加的情况,海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借鉴海南居民往来港澳探亲“无审批”办法,改进受理审批办证工作方式和操作程序,推出了居民赴港澳“个人游无审批”便民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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