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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百日行动”到“百年大计”

2006-10-2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邢宇皓 我有话说

从今年7月15日至今席卷全国的“反盗版百日行动”已让打击盗版、保护知识产权的观念深入人心。随着由中央十部委组织的24省区市的交叉检查验收总结汇报会在广东东莞召开,此次集中行动也进入了尾声。在会议期间,记者采访了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柳斌杰,请他畅谈“百日行

动”所取得的收获。

记者:您如何评价此次全国“反盗版百日行动”所取得的成果?

柳斌杰:在“百日行动”开展的3个多月时间里,全国共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达5800多万件,查缴了4条非法光盘生产线,各地共查办案件1万余起。除了用数字反映所取得的成果之外,我想,此次集中行动所取得的成效还体现在六个方面。其一,全国音像市场得到了明显净化,基本杜绝了正规门店出售盗版的现象,正版销售量增加了两成。其二,音像制品生产、销售从业者的法制观念得到了加强。其三,通过媒体对反盗版知识和案例的广泛宣传,我国公民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得到了提高。这对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久的我国来说,至为关键。其四,各级“扫黄打非”成员单位的工作主动性、联动机制、战斗能力在这场“实战”中得到了检验和提高,在广东、北京等不少地区都破获了盗版数百万张光盘、几百万册图书的大案要案。其五,通过查办一批重大案件,严惩了一批不法分子,对制售盗版者给予了有力的震慑。其六,这次行动让国际社会看到了中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彰显了中国政府在国际社会上负责任的形象和履行国际承诺的能力。

记者:反盗版集中行动结束了,人们不禁担心,盗版是否会卷土重来?

柳斌杰:不仅公众,各地主管部门、业界也都有这样的担心,这也是我们未来要着重解决的问题。比如,那些被依法吊销了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单位,目前都已经停业,但根据以往的教训,很多店实际上并没有“关死”,这次我们的查处一定要到位。又比如,正规门店净化了,销售盗版的地摊、游商会不会更加猖獗?这需要城管部门继续加大打击力度。同时,在打击盗版源头、截断流通渠道、打击游商走贩、清理市场等方面也还要建立起长效机制。

记者:在此次集中行动中,各地累计出动出版物市场检查人员88.1万人次,“百日行动”的成功,与这些执法人员的辛勤付出是分不开的,但是,随着集中行动的结束,大家会不会有“休整”的想法?

柳斌杰:打击侵权盗版行为,不仅是百日行动而是百年大计。如今,很多国人都已经意识到,打击盗版,不仅仅是保护国外著作权人的利益、规范我国出版物市场的问题,它同时也在保护我国自己的知识产权,是保护民族创新能力的关键。因此,我们的文化执法不会因为集中行动结束而有所放松。一方面,为了迎接明年党的“十七大”召开,“扫黄打非”工作不能松懈;另一方面,此次“百日行动”发动得很充分、势头很好,也需要我们把后续工作继续推向深入。

下一步,我们要使反盗版工作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分工推进,巩固、扩大“反盗版百日行动”成果。同时,也要将反盗版工作落实到相关审批、监管、年检、评价等对企业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确保其不会从事盗版经营。当然,在打击盗版的同时,我们还要着眼发展:不断提高正版产品的技术含量,降低价格,丰富内容、加快出版速度。

此外,打击侵权盗版,还需要国际合作。比如,目前我国境内很多盗版光盘的生产原料、地下光盘生产线等,都是从国外走私入境的,这需要反走私的国际合作;再比如,如何防止网络下载侵权行为,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新问题,我们也需要同国外同行一道探索新的管理模式。

记者:通过这次“百日行动”,在全国九个地区进行试点的文化综合执法已经初显威力。这项文化执法改革是否会在更多的地区推开?

柳斌杰:文化综合执法体制的试点改革是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央对此专门做过部署。在九个试点地区,原来分属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等部门的执法力量被整合为统一的执法队伍,建立了执法办,确立实行集中统一执法的模式,是符合改革方向的。实践也证明,统一执法力量,加大了执法力度,“扫黄打非”力量加强了,在这次“百日行动”中,试点地区的工作都卓有成效,显示了集中执法的优势。但在试点过程中,我们也发现,目前行政部门改革与执法队伍的改革在衔接上还存在一些问题。此外,一个执法队伍要面对多个行政部门,如何提高其工作效率,也是需要探索的问题。我想,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入,文化综合执法的体制、机制会更加适应“扫黄打非”市场监管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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