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四在农家”――遵义新农村建设之路

2006-11-0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傅传耀 我有话说
近年来,遵义结合自身实际,努力创新“三农”工作新思路,探索“三农”工作新举措。凝结着基层干部群众智慧的“四在农家”创建活动,通过激发农村内部活力,整合和调动各种资源反哺农业、振兴农村、造福农民,使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村容村貌和农民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一、符民意

,“四有五通三改三建”展新貌;强基础,增收入基层工作结硕果

起源于我市余庆县满溪村、光明村、春景村的“四在农家”创建活动,是在全市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中,为建立长效机制涌现出的有效载体之一。它以引导农民增收致富为前提,以农村一家一户得实惠为根本,以“四有五通三改三建”(有一条增收致富的路子、有一门以上的生产技能、有一幢够住整洁的住房、有一套适用的家具和电器,通水、通水泥路、通电、通电话、通广播电视,改灶、改厕、改善环境,建图书阅览室、建文体场所、建村务政务公开宣传栏)为切入点,引导农村走文明发展、发展文明的小康之路。“富在农家”,就是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通过开发资源,培育产业,发农村先进生产力,让老百姓富起来,夯实物质文明基础;“学在农家”,就是发展农村先进文化,培育学习型农村、学习型农民,增长农民智慧和致富本领;“乐在农家”,就是不断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激发农民的活力和发展的动力,让农民做创造文明、享受文明的主人。“美在农家”,就是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着眼于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讲文明树新风,引导农民追求心灵美和环境美,建设殷实、和谐、文明的新农村。“富”是基础,“学”是条件,“乐”是动力,“美”是目标,农民一听就懂,一学就会,一干就成,“富在农家增收入,学在农家长智慧,乐在农家爽精神,美在农家展新貌”的创建成果日益扩大。

在创建过程中,我们本着既尊重群众、依靠群众,又引导群众、帮助群众的精神,抓点、推线、扩面,实行分类指导,有效保证了创建活动的健康发展。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已建成创建点2500多个,覆盖全市所有乡(镇)、1300多个村,28万余农户、100余万农民受益。

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加快了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坚持把促农增收放在首位,因地制宜培育支柱产业,扶持发展特色经济,全市涌现出茶叶、药业、竹业、水果、辣椒、烤烟、蔬菜、养殖等数十个专业镇和数百个专业村。有条件的农民乘势办起了家庭旅馆,找到了依托乡村旅游致富的路子。凡是开展创建活动的村组,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市平均水平200到1000元。创建活动在条件较差的地方也广泛开展起来,遵义县乐山镇乐山村从沼气扶贫起步,三年间从人均纯收入只有1000多元的省级贫困村,一跃成为人均收入3000元的小康村。

促进农民转变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提升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四在农家”通过客观环境的改善,改造了农民的主观世界,农民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农民主观世界改造后,又形成改造客观世界的强大动力。农民享受着“走路不湿鞋,吃水不用抬,煮饭不烧柴,村村寨寨靓起来”生活环境的同时,不再仅仅满足于丰衣足食,而是追求学习,走向文明,法律意识、卫生意识、环保意识普遍增强,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勤俭持家等传统美德得以弘扬。不少村寨连续几年无治安、刑事案件发生,呈现出社会治安良好、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的新景象。

促进村民自治,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增强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创造力。“四在农家”以群众的需要为第一信号,把党和政府的主张通过富、学、乐、美细化为“四有五通三改三建”,紧扣促进农民增收和提高农民素质两个关键环节,把过去费时费力费钱办不好的事,省时省力省钱高效地办了起来。“四在农家”搞到哪里,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二、集民智,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汇合力,打造多方支持的创建格局

在创建过程中,无论是制定规划、试点示范还是整体推进,我们都紧紧抓住一个点,即以农民群众为主体;牢牢把握一个面,就是充分调动关心支持农业、农村、农民的一切力量;始终做到四个“坚持”,合力推进:

坚持“着眼点远、着力点小、切入点实、操作性强”的原则要求。以全面建设小康为目标,从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坚持一家一户得实惠,一点一滴有进展,最大限度地改善农民的生存、生产、生活环境,逐步把农民求富、求学、求乐、求美的愿望变为现实。为保证这一原则要求落到实处,严格做到“五不”: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讲求实效,不下指标;从实际出发,不制定统一标准;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强迫命令;推动相互学习交流,不搞考核评比。

坚持“深入主题、丰富内涵、自下而上、逐步推开”的工作思路。“四在农家”贯穿了我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小康村建设等中心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内涵和本质目标一致。“四在农家”的提法,干部熟悉、群众认同,基础好、感情深,是我们大力培育的遵义特色。在操作中,通过“申请扶持,竞争选点”的办法,按照“村民主动申请,村组拟定规划,乡(镇)集中审批,县(区、市)选择挂帮”的程序,自下而上地逐步推开,保证了创建的自发和自觉。

坚持“村组自治、党政引导、部门服务、资源整合”的运行机制。一方面,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投资投劳、土地调整、财务管理等,均依靠群众的力量实行自我管理。另一方面,各级党委政府科学统筹,充分发动和组织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带着责任、感情、点子,带着项目和资金,为农民办好事、办实事,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乱、捆绑使用、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整合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文化、卫生、沼气、水利等各种资源,形成聚合效应。

坚持“政府补助、部门帮助、社会赞助、群众自助”的投入机制。各级财政都预算安排“四在农家”创建专项资金,市、县、乡各级领导干部均联系挂帮点,带头抓创建。有关部门对创建工作给予支持和倾斜,中央、省、市属企业和社会各界也尽力帮助。作为投入和享受主体的农民群众,直接投入资金和劳力。经测算,包括农民投工投劳在内,“四在农家”活动每1元财政投入,大致可以带动5元社会投入,多的达20元,政府投入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作者系中共遵义市委书记)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