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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查刑事申诉案件6693件依法纠正600件

2006-11-0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高闻 我有话说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近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机关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工作说,检察机关共检查清理2003年至2005年撤案、不批捕、不起诉和无罪判决案件178644件;复查刑事申诉案件6693件,依法纠正600件;立案办理刑事赔偿案件930件,依法给予赔偿728件。

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徇私枉法、权

钱交易,执法不文明、违法违规办案,玩忽职守、执法不作为,不能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等确定为整改的四个重点问题,将职务犯罪侦查、公诉、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和控告申诉检察等确定为整改的五个重点部位。

贾春旺说,各级检察机关围绕重点问题和重点部位,一方面深入自查自纠,对近年来发生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作出撤销案件、不批捕、不起诉和法院判无罪的案件,群众上访案件,逐一检查梳理,从中查找执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另一方面坚持开门整改,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走访发案单位和案件当事人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接受监督批评。

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又对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赔偿案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作出赔偿决定而未执行的549件,通过督促协调,目前已执行515件,执行金额2045万元。

贾春旺援引一系列数字说明我国检察机关办案质量在逐年提高: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起诉后有罪判决人数逐年增加,2003年至2005年分别为15278人、23919人、25280人;有罪判决人数占当年立案数的比率逐年提高,2003年至2005年分别为35.1%、54.7%、61%。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案件的无罪判决率由2002年的1.8‰下降到目前的0.49‰,刑事抗诉案件改判率上升4.8个百分点。职务犯罪案件的撤案率、不起诉率分别下降了5.5和10.4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我国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数量逐年下降,2005年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线索比2003年下降了20.7%,因违法违规办案而被追究纪律责任的检察人员比2003年下降了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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