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三项制度力推庭外和解 民商事案件55%调解撤诉

2006-11-0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梁捷 我有话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从去年10月全面推出以“法官助理庭前调解制度、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制度、律师主持和解制度”的庭外和解为主体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后,受案量自1985年以来首次出现负增长。庭外和解“三项制度”已成为朝阳法院审结案件的一个重要渠道。

据悉,1999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案量突破2万件,

自2002年以来,受案量平均以年增长16%的速度攀升,至2005年已达到51783件。自去年10月,朝阳法院推广庭外和解“三项制度”一年来,共在立案阶段以息诉方式将10314起纠纷化解于诉前;对立案后的案件,以调解、和解方式调处纠纷22792件。

过去,朝阳法院立案大厅前常常人满为患,如何在源头上化解纠纷?从立案前的息诉到审判中的调解,再到执行中的和解,朝阳法院坚持在各个环节上化解纠纷矛盾。立案时解释指导、审判中全程调解、结案时判后答疑、执行中促成和解。力争立案前能够化解的纠纷就避免对簿公堂,审判中能调解的纠纷就即时履行,不可避免进入执行后也少伤和气。于是,他们推出了“法官助理庭前调解制度、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制度、律师主持和解制度”。

据了解,立案前的调解息诉,是指立案人员在接待过程中,根据对纠纷性质、解决难易等情况的综合判断,对当事人进行指导和解释,必要时与有关机构、组织沟通、协调,尽可能动员当事人自行解决或通过其他途径及时解决纠纷的一项工作方法。“庭外和解”工作模式中,以法官助理庭前调解的案件为最多,约占立案后适用“三项制度”方式结案的90%以上。该院现有47人担任法官助理,庭外和解一年来共调处纠纷8000余件。张某和陈某系同居关系,由于两人不愿结婚,但又都想拥有五个月大的女儿的抚养权,于是孩子的母亲张某将父亲陈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取得抚养权,并要求陈某支付赡养费。经庭前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小孩归母亲张某抚养,整个调解过程仅用了20分钟。

另据了解,设置特邀调解员制度重在发挥辖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干部的公信力,将社会资源引入法院,调处邻里纠纷、家事纠纷。现在,朝阳法院共聘任了148名特邀调解员,不仅在审判中协助法官有效化解了纠纷,而且将庭外和解精神延伸至其日常工作和生活,将纠纷消除于萌芽中。朝阳区王四营乡官庄村蒋大爷与毓大爷本是近邻,但毓大爷家在蒋大爷家房子紧贴院墙处挖了一条深沟,准备安装排水管道,遭到蒋家反对。双方协商不成,蒋大爷将毓大爷诉至法院。一到法庭,双方唇枪舌剑,充满“火药味”。这时,法庭的特邀调解员说:“我们到现场看过,毓家的排水沟确实离蒋家近了点,根据法律规定,相邻关系不能影响到对方的排水、通风等权利。你们两家是好几十年的邻居,有什么事情不能商量解决?”一席话,让两位老爷子的态度缓和了下来。经过一番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排水沟修在两家过道正中间,费用两家均摊,这起历时半年的纠纷终于圆满化解了。

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具有较强的谈判能力,更易于对诉讼结果做出合理的预测,朝阳区现有4000余名律师,为充分发挥律师居中调解的积极性与专业优势,法院与北京市律协签约,对于双方当事人均聘请了律师的部分案件,由律师在指定期间内主持进行庭外和解,为当事人节省诉讼时间及成本,节约审判资源。

据了解,“三项制度”有效化解了纠纷,自2005年以来,朝阳区法院对已立案的全部91391件案件共适用调解和解方式调处的案件共计32972件,其中民商事案件25150件,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55%。

记者了解到,为促进庭外和解工作的深入开展,朝阳区法院专门制作了《庭外和解方式申请书》,供当事人在立案时以“三选一”的方式自主选择,并对相关诉讼收费方式进行了适当调整。该院还在基层法庭建设了6个和解大厅、24间和解室。记者看到,和解大厅巧妙地将中华民族传承的“和”文化与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融为一体,提示人们依法、理性地协商解决纠纷;和解室不挂国徽,不设法台,选用温馨的壁纸和柔和的灯光,摆放舒适的沙发和圆桌,并装点古色古香的字画和鲜花……在这样祥和的气氛中,已经接待了数以万计的当事人,化解了大量纠纷。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