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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

2006-11-09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11月8日电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近日已经国务院同意并批转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新华社8日受权播发“纲要”全文。(“纲要”全文见9版)

“纲要”约14000字,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一、“十五

”时期主要成就及基本经验;二、“十一五”时期面临的形势;三、“十一五”时期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四、“十一五”时期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五、“十一五”时期保障措施。

“纲要”强调,“十一五”期间,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眼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从维护劳动者切身利益入手,将劳动保障事业纳入法制化、科学化轨道,逐步形成扩大就业与改善劳动关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有机联系和相互促进的劳动保障工作新机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作出新贡献。

“纲要”提出,“十一五”期间,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健全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劳动保障制度及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就业比较充分,收入分配比较合理,劳动关系基本和谐稳定,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完善,管理服务规范高效的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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