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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诚信,一个复杂的科学管理话题

2006-11-1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金振蓉 我有话说

科学技术部今天正式发布《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科技部副部长尚勇在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从明年1月1日起,我国将有专门的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受理群众举报的科研不端行为,负责处理与国家科技计划相关的科研诚信问题,这一举措保证了出台的制度文件得到真正的落实执行。

一个世界性的问题

科研诚信问题是一个世界性问题。据有关资料介绍,美国卫生与公共服务部所属的研究诚信办公室,在1994-2003年的十年间,共收到1777个有关学术诚信方面的举报,仅2004年全年就收到了267个。对于这类问题,许多国家都设立了专门机构,形成了专门的处置办法。如美国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就在联邦政府“廉洁与效益总统委员会”下设了“科研不端行为工作组”,出台了《关于不良研究行为的联邦政策》;丹麦科技与创新部设立了“丹麦学术不端委员会”,负责调查处理学术不端行为;一向以关注经济问题为主的经合组织,最近也在其“全球科学论坛”成立了预防科研不轨行为专家组,以防止在双边或多边科技合作中出现科研不端行为的发生。

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尚勇副部长说,此次出台的《处理办法》,是借鉴了国外的许多有益经验,将对有效预防和惩治科研不端行为,净化科研环境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成立旨在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工程的国家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委员会,表明了科研诚信工作已经被纳入到国家科技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要净化也要优化科研环境

中国的“汉芯”事件,韩国的黄禹锡事件,一个是国内的、一个是发生在韩国的学术不端行为事件,令人们对科研中的不端行为更为关注。

一段时间以来,网络上的民间科技打假行为非常活跃,这对于活跃学术民主气氛,监督科研道德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不可否认,一些以“网络大字报”形式出现的科技监督行为缺乏足够的科学根据,在公众中造成了一定的误导。

在新闻发布会上,尚勇说,几年来,针对科技界反映的学术浮躁、学术腐败等现象,科技部从改革和完善科技管理入手,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性文件,从多个方面加强制度建设,标本兼治,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治理学术浮躁等不正之风,优化创新环境。这次出台《处理办法》,仍是立足于从制度建设上完善科学管理工作这样的思路。

他认为,对学术诚信问题的真假判定,涉及到复杂艰深的学术问题,历来都是科学发展中的难题,必须通过健全的组织、规范的程序进行调查和处理。《处理办法》的颁布施行,把对科研不端行为的调查和处理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有利于尊重科研工作和科研工作者的权利,也有利于对科研工作实施科学有序的管理。

科技部政体司司长梅永红,列举了历史上一系列科学蒙难的事件,如意大利化学家阿伏伽德罗发表了一篇《原子相对质量的测定方法及原子进入化合物时数目比例的确定》,被冷落了27年。19世纪末德国青年数学教师康托尔创立了崭新的集合论,被冷嘲热讽达10年之久,后死在精神病院;1951年,美国遗传学家麦克林托克提出“可移动的遗传基因”学说,被讥讽为“百分之百的疯子”,直到1973年才受重视,1983年获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这些都说明对于复杂的科学研究真假的判定,依靠单个人的智慧是不可靠的。每一个人的知识都是有限的,即使是顶尖的学者,对于本领域浩繁复杂的学术问题都遑论精通,更何况对于那些跨领域、跨学科学术问题的判定。他说,在近现代科学史上,由于主观原因所造成的“冤假错案”举不胜举,并且造成了许多无法挽回的科学悲剧。因此,我们提倡正常的学术讨论和争鸣,也鼓励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但不赞成用“网络大字报”的形式对严肃的学术问题进行真假的裁定。制定《处理办法》,就是要把学术不端行为举报的受理、调查和处置纳入法制化轨道,力争使每一个问题都能够得到理性、合规、合法和圆满的解决。他说,我们需要净化科研环境,同时也需要优化科研环境,为科技工作者提供宽松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本报北京11月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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