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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价格监督瞄准11个重点

2006-11-1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张翼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1月17日电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十一五”指导意见》指出,今后五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将瞄准11个重点,并将通过加强法制建设、强化舆论宣传、抓好队伍建设和加强基础建设四项措施来保障实施。

“十一五”价格工作的第一项重点任务是保障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

顺利推进,加强对成品油、天然气、电、水、土地等资源性产品价格的监管,保障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方案的贯彻落实;二是促进环境保护价格政策全面落实,严肃查处不执行环境保护价格政策的行为;三是加强非资源性垄断行业价格监管,规范铁路、民航、通信等垄断行业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四是规范涉农价格收费秩序,促进农民增收减负。

《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十一五”指导意见》还提出,要着力加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监管,加强对教育收费、医药价格、房地产价格、物业管理收费和殡葬收费等民生价格收费的监管;整顿规范涉及企业的收费秩序,完善涉及企业收费公示制度,逐步推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加强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管,加强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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