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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培养问题

2006-11-2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中国科学院资深院士 邹承鲁 我有话说

编辑的话11月23日下午,邹承鲁先生实验室的刘江红同志在电话中悲痛地告知,邹先生走了。看着手中还在编辑的邹先生的长文,作为编辑,心中无限感慨。先生遽尔逝世,可他对发展中国科学事业的拳拳之情却留在了这些文字里。他的学识、品格深受社会公众特别是知识界敬佩。

今天本报全文刊发邹先生对研究生培养问题的观点,以表达我们的悼念之情。

 

1947年我到剑桥生化系做研究生,在Keilin教授的指导下得到了初步的科学研究训练。1951年回国,就带领学生进行研究工作。半个多世纪以来,已有近百名学生,其中有的已经是成熟的科学家了。和学生们一起工作,我认为是一生科学工作中最大的愉快。我自己做研究生时所受的训练和半个多世纪以来与学生们一起工作时所积累的一些经验,也许对青年导师和学生们不无值得借鉴之处。

自从上世纪70年代末我国实行学位制度以来,20余年来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我国自己培养的大量博士和硕士学位获得者不仅已经在国内各条战线上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不少人在国际活动中也获得了国际学术界的认可。但是由于现行学位制度上存在的一些缺陷,以及近年来社会风气的影响,我国目前在高级学位的颁发上还是存在不少问题,导致我国博士和硕士学位总体水平有所下降,在国际上引起了不少议论。这种情况如果不能及时予以纠正,势将影响我国科学的整体发展。根据经验,现将自己对当前研究生培养问题的一些想法简述如下:

确保学位授予点与导师的水平和质量

我曾参加过第一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工作。当初建立学位制度时,仅有少数的学位授予点和学位导师,特别是博士学位授予点和博士生导师,所有的学位授予点和博士生导师都必须经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严格评审。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学位授予点和学位导师的数量都有了极大发展,评审权也逐步下放――这些都是我国学位工作发展的表现,也是国家整体发展的需要。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会有“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的情况,某些学位授予点和学位导师的学术水平不够也是难以避免的;同时,由于时间的推移,更由于科学的发展,原来合格的单位和个人也有可能落后于科学的发展而成为不称职的学位授予点和学位导师。我记得当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博士生导师进行第一次评选时,已故的冯德培教授曾经对某些候选人的水平发表过虽然十分尖锐但却实事求是的评价。他说,我看这些人应该自己先脚踏实地地做一篇合格的博士论文。现在这种情况我看依然存在,特别是近年来,为了可以理解的迅速发展的要求,我国导师和研究生数量迅猛增加,不免会有少数不合格的授予点和不称职的导师。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如果没有质量的保证,单纯数量的增加并不是对我国社会发展的贡献,相反是一大隐患。为此,我建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现有的学位授予点和学位导师,特别是博士学位授予点和博士生导师,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于不合格的学位授予点和学位导师要坚决予以调整,以保证我国研究生的质量。我们不应满足于研究生招生及培养数量的增加,而是应该把注意力集中到质量的提高上去。

随着扩招的热度一升再升,研究生数量最近6年增加了4.7倍,合格导师数量的增加终究还是跟不上学生的数量,于是造成另一个严重后果――每位导师指导的学生数量过多。有人形容这样的导师是“牧羊人”,确实很形象、生动。有人给我讲述了一个故事,说某导师竟然问自己的学生是哪位老师的学生。不要说有的导师不认识自己的学生,有的学生也没见过老师的面呢。导师对研究生的培养关键在于师生间的直接互动,师生间经常相互交谈讨论,对于学生来说是提高科研水平的重要途径,对导师来说可以从学生那里获取各种超乎自己经验之外的想法,也是十分有益的。

我同时指导的学生(包括研究生)的数量从未超过10人。我指导学生的最重要做法是与学生面对面地交谈、讨论甚至争论,在这种面对面的交流中,我了解他们研究工作进展的情况,从而提出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启发他们学会自己提出和解决问题,提高科学研究的能力。就我个人的经验而言,这种面对面的交流不可缺少,是培养研究生科研能力最重要的环节。即使在年轻力壮时,10个学生都使我感到负担沉重,有时甚至深感力不从心。后来,“老学生”(称之为“副导师”)逐渐成长,可以帮助我指导“小学生”了,我的负担才有所减轻。但是这些副导师毕竟还没有成长到博士研究生导师的水平,导师自己仍旧必须投入大量的时间,特别是必须坚持与学生直接对话这一环节,才能保证学生的水平。据闻,现在有的导师指导学生数量达到几十甚至上百人。虽然每位导师同时带的学生数目随导师水平和学科性质会略有不同,但同时带几十甚至上百的学生仍然难以想象。我除了佩服这些导师超人的水平和精力外,也为他们的学生担心。

一位导师同时指导的学生数量过多,不仅会降低教学质量,也为学术不轨行为创造了条件。实际上,导师如果对学生没有实质性的指导,何以在学生的论文上署名?这不是一种变相的剽窃吗?怪不得“牧羊人”的产出表现得相当高。另一方面,由于种种原因,学生发生了抄袭、剽窃事件,导师又把责任完全推给学生――这种情况已经被公布了许多。

论文评审和答辩不能流于形式

论文评审和答辩是保证授予高级学位质量的关键环节。近年来,由于高校和研究所的研究生数目大量增加,一个必然的结果是:每逢研究生毕业季节,每位研究生导师都不可避免地收到大量待评审的论文和要求出席论文答辩会的邀请。有时,待评审的论文在答辩前几天才送到评审人手中。要仔细审阅一篇上万字的研究生论文并提出中肯的意见,特别是审阅包括大量数据和图表的实验科学论文,要花相当多的时间,必要时还要查阅相关文献资料,而只给几天时间是决不可能做到的。这只表明论文的送审单位和送审导师其实并不希望审稿人认真阅读论文并作出客观评价,他们只不过是要从你这里走一个形式,要你一个签字而已。此举必然使论文答辩流于形式,并不可避免地降低教学质量,对学生来讲无疑是丢失了一个严格训练的机会。

我曾有过这样一次经历:一家国内知名的大学给我寄来一篇博士论文,要求审阅并参加答辩。我仔细阅读后发现,论文中一项关键性的实验缺少必要的对照实验,我认为补充必要的实验后才能进行答辩。意见寄回后没有回音,后来间接听说,这位研究生还是如期进行答辩并获得了学位。不知参加答辩的专家们是如何看待这篇博士论文缺少必要对照实验的问题。值得一提的是,意见寄回以后,这所大学此后再没有提这件事,也再没有要我审查该校其他研究生的论文。

根据了解的情况,我相信当前为了顺利地授予学位,绝大多数论文都未经审稿人仔细审阅,绝大多数答辩会也都流于形式。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一,审稿人往往是“大忙人”,在“黄金季节”,自己的学生要毕业,还收到好几篇待审待答辩的论文,加上又是“加急”情况,很难有充裕时间详细地审阅,只能匆匆浏览一遍(有的匆匆浏览都谈不上,只浏览一下论文摘要),然后根据其主要内容写上几条敷衍性的意见;其二,导师之间常有来往,对对方学生的论文质量及毕业问题不愿过于认真;当然,由于专业差异或其他原因,也有部分导师根本不具备审阅有关论文的水平。

如何解决此类问题?首先,当然是依靠学位授予单位、导师、审稿人、答辩组成员的自觉和重视。为保证研究生质量,各方面都应严格掌握研究生的毕业标准,严肃对待答辩问题,决不能放任自流。应该根据国家需求、合格导师数量、实验室能力、研究生教学、生活条件等,好好研究一下中国的研究生培养到底该有怎样一个规模。其次,能否适当分散研究生的毕业时间,研究生和本科生毕业时间可以错开,允许研究生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随时进行答辩。现在规定博士生的学习时限为3年,而且期满年的6月份必须毕业,这使得论文的审阅集中于短短几周内。对博士生的学习时间,应该只规定一个时间范围,而不必严格限死;学位授予单位提供论文给答辩审稿人审阅的时间应足够充裕,以使审稿人能对论文的质量作出必要的判断。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导师对所有的学生似乎都必须保证甚至“保驾”获得学位,否则会因此产生各种问题。不知有关方面是否统计过,在实行研究生制度20余年来,我国共进行了多少次论文答辩?其中合乎标准通过的有多少?答辩失败被延长或拒绝授予学位的又有多少?已经被授予学位的学生水平又如何?我建议有关方面应掌握这一数字,并对其进行严肃思考,在制度上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真的假学位和假的真学位

由于学历对就业,特别是与某些高级岗位和职务的获取密切相关,因此造成社会上追求高学历成风,以致假学位盛行。现在社会上流传着一种说法――“不怕真的假学位,就怕假的真学位”。所谓“真的假学位”,是指学位证书确实是假的,是市场上买来的假货,但买假者肚里还是有真才实学的。这种假货不难识别,只要通过电话、信件或其他通讯方式联系学位授予单位即可验证真假。所谓“假的真学位”,是指学位证书确实是真的,是学位授予单位所发,但学位获得者并未在学位授予单位真正读过(完)学位课程,也没有亲自撰写过学位论文,一切都由他人代劳,论文评审和答辩自然完全流于形式。这种学位从形式上来说是真的,经得起用任何方式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进行验证,但从实质内容来说又完全是假的,是学位获得者与学位授予单位进行的一场权钱或身份的交易。

维护研究生的权益的两个方面

一方面,导师和研究生的双向自由选择。维护研究生权益的首要问题是给研究生以选择权,师生之间应该有相互选择权。我在上世纪50年代就曾建议师生间的双向自由选择,不仅老师可以选择学生,学生也可以选择老师。某一考生报考某一老师时,就是行使其选择权。学生不是报考某一单位,而是报考某一特定导师,因此单位在没有征得有关老师和考生同意前,无权将考生调拨给其他老师。同样,在学习期间,双方都有权中止师生关系,不仅老师可以另选学生,学生也可以另选老师。

另一方面,维护教学相长的师生关系。教学相长是我国优良的教育传统,它表明:正常的师生关系不是简单的“老师教、学生学”,而是一个互动的关系。也许在学习早期,主要是学生听老师讲,但随着学生水平的迅速提高,他们也会逐渐产生自己的看法。老师对学生提出的意见应该采取鼓励态度,即使有些意见难免不够成熟,有时甚至是错误的,老师也应对学生敢于提出自己的看法予以表扬,并指正其错误部分,鼓励其进一步深入思考。在学生逐渐成熟后,常会提出一些很好的意见,值得认真对待,最后成为毕业论文的一个重要部分。我一生从不同学生处获益良多,和学生共同发表的论文中都包含学生的独立贡献,不少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作。

研究生搞科研,是为自己在科学上的成长而工作,而不是为其他人工作。老师只有引导的义务,没有把工作成果据为己有的权力――换言之,学生不是老师雇用的廉价劳动力。现在,有的老师名下的研究生人数动辄几十,甚至上百,导师把学生看作自己花钱雇用的专门工作在论文或产品流水生产线上的工人,为自己的名利而劳动。在这种情况下,老师变成了“老板”,把师生关系庸俗化了,这是极端的错误做法。为此,我建议在论文中和答辩时强调学生在论文中的独立贡献。

研究生成长到一定阶段后,应该鼓励他们自己提出研究课题。学生应该逐渐养成在前人尚未解决的重要问题基础上,根据自己的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出新的研究计划。学生提出的问题在与老师经费来源的课题要求没有矛盾的前提下(如果特别有意义,即使离原课题远一点也无妨),应该得到老师的尊重。如果一位老师能够培养出有独立工作能力的科学家,那就是有成绩的老师;相反,如果培养的人缺乏独立性和创造性,不能不说是教育的失败。

研究生管理制度问题

当前的研究生管理制度为教育部门和招生单位的方便考虑过多,为保护研究生的利益考虑不够。前面谈到的双向选择问题就是保护研究生利益的一个重要制度。老师与学生间的关系是师生共同工作的关系,学生从工作中学习,老师从共同工作中获益,这就是我国传统教育文化中所说的“教学相长”,而绝不是学生为老板打工的关系。“老师”和“老板”,看来只有一字之差,但反映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关系和心态。

学生应该参与管理。首先,从招考一直到毕业授予学位的整个过程应该透明化,避免暗箱操作,让学生普遍了解整个过程的各个方面。在必要的环节上,研究生或研究生代表要有充分的发言权。单位的研究生管理委员会应该有学生代表参加,从本单位研究生日常工作的考核,到答辩准备情况及安排,力图反映广大研究生的心声。对于研究生人数较多的导师,在处理研究生事务时,应考虑吸收高年级的研究生参加,此举不失为及时听取意见、改进工作的好办法。

研究生培养工作不仅关系到我国高水平学术人才的培养,也是提高我国整体学术水平至关重要的环节。今日的研究生就是明日的研究骨干,是我国科学工作的潜在主力,我们不可不对这一工作给以全面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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