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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主创新战略对区域意味着什么

2006-11-2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颜廷标 我有话说
中央提出自主创新战略之后,各地在谋划“十一五”规划时都积极响应,诸多市县也提出要自主创新。但笔者以为,不同层面上自主创新的含义是不同的,在解读国家自主创新战略时要避免误读。

正确解读:同样的提法,不同的含义

自主创新并非全部由自己来做,而是强调要起主导

作用。对国家而言,强调自主创新,主要是要在核心技术上掌握自主权,解决以往注重引进、轻消化吸收再创新的问题,改变过去引进二流技术、在核心技术上受制于人的状况。事实也充分证明,没有技术上的领先,在国际竞争中就不会有主动权,也根本谈不上强大。

但对各省(市、区)而言,强调自主创新决不是简单的以各省(市、区)为单位、以本地为主进行自主创新。虽然提法相同,但实质的含义不同。各地的自主创新主要有两层含义:其一,在国家自主创新框架下承担相应责任。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当然需要“国家队”,这是主要力量,但也离不开各地的配合与支持。其二,各地要充分发挥自己的科技优势,围绕本地科技需求,在某些领域进行自主创新。不是全面开花,而是有限领域、有限目标地进行。沿着这个思路,各地自主创新主要应从三个方面来把握:

一是看科技资源优势,从优势科技资源角度组织自主创新。要研究有无能力创新的问题。比如有些方面有明显的科技资源优势,可以区域科技力量为主体进行自主创新。又比如引进了大量的国外技术和设备,引进后可组织力量通过消化吸收实现自主创新。如果没有相应的科技资源,或科技资源相对较弱,就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实现自主创新。

二是看主要科技需求,以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为导向组织自主创新。区域的科技需求可归纳为三类:一是有需求,本地没有创新优势,但可通过区域外获得;第二是有需求,但属于本区域特殊的科技需求,不能直接通过区域外获得;第三是为了竞争的需要,如果从区域外获得其竞争力将受到大的影响。对于第一类,完全没有必要“低水平重复”地自主创新。对第二类和第三类,为了竞争的需要,必须掌握自主知识产权,只能本区域组织自主创新。

三是看区域优势,在国家创新体系中承担相应责任。国家在自主创新中要集成全国的科技力量进行创新,需要区域进行协作的,责无旁贷。如果创新活动只发生在个别部门、个别层面,连接性差,协作出现冲突,不能形成多层面、相关部门共同创新或整体性创新,那么所要支付的成本就大很多,其创新的成效也难以显现出来。因此,从国家层面上讲,要强化创新过程的系统性整合与协同,打破创新活动的边界限制,使跨部门、跨行业、跨专业、跨领域的联合创新或协同创新成为可能。从区域层面上讲,各地要服从国家的自主创新战略,在国家需要的时候,要勇于舍弃自我。

分工与协作:既是竞争关系,又要紧密合作

我国幅员辽阔,省域众多,技术需求大,技术创新市场广阔,仅靠国家队来进行自主创新,从而满足全国的技术需求是不现实的。所以,不同层次、不同区域的技术创新资源有着不同的创新责任。“国家队”主要针对国家重大科技需求进行联合创新,而“地方队”一方面配合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为国家的重大科技项目提供支撑;另一方面,也要结合自己区域的科技需求,进行下一个层次的技术创新。那么,应怎样解决地方自主创新的竞争与合作问题?

自主创新落实到地方上是应该有竞争的。在目前条件下,各地都有自己的独立利益,这必然影响到技术创新方面,成为自己创新的指挥棒。所以,各地在科技创新资源、科技创新项目、科技创新人才等方面必然展开竞争,这是市场经济规律使然。这种竞争对技术创新而言利大于弊:通过市场竞争,一是可以形成创新资源向创新高效率区域聚集的机制,提高创新的效率;二是可以有利于形成面向需求的创新模式,以技术创新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有利于技术供给结构的优化;三是地方政府在自主创新方面的竞争,可促进自主创新环境的改善。虽然区域间在自主创新方面的竞争也有重复创新、区域壁垒等问题,但总体讲竞争是必要的,也是必然的。

但区域间技术创新的竞争,不是你死我活的纯竞争关系,应该是竞合关系,即在竞争中合作,在合作中竞争,在竞争与合作中共赢。

合作什么?一是在创新体系链条上优势互补。就各自创新体系中的优势环节集成,形成合作创新关系。有的区域基础研究较强,有的区域技术开发能力强,还有的地方企业基础好,可以形成技术创新的中试基地和推广应用基地。通过广泛合作,形成优势集成的创新链条,提高自主创新的绩效。各地在自主创新上要有大的作为,必须统筹考虑科研链和产业链――可以统称为创新链。自主创新成败与否往往不是取决于单项技术的突破能力,而是取决于创新链的整体规划能力。二是在创新资源上优势互补。在科技攻关的具体项目上,进行资源优势互补,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人出人,将合作双方或多方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三是在创新模式上优势互补。各区域在某一领域的不同技术环节上进行自主创新,然后可以集成创新,充分放大创新效应。

在创新中怎样体现各地的自主?一是在项目选择上以自己的需要为主,即要根据自己的市场需求确定项目。同时,经济技术指标要由自己确定。企业必须根据预测的市场需求,明确提出技术参数成本、工艺复杂度等指标,对新产品是这样,对新工艺等也应如此。二是在资金上以自己筹集为主。只有在资源上有了占较大份额的投入,才能掌握主动权。创新资金可以来自于内部,也可从外部获得。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企业是通过银行间接融资的,随着金融业的发展,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会占越来越大的比重。此外,包括风险投资在内的战略投资也将成为重要的资金来源,各地应从现在开始进行筹划。三是组织方式由自己确定。主要是如何组织科技资源,是独立创新、委托创新,还是合作创新。组织方式的选择对创新效率影响很大,也影响到创新的风险控制。在当今信息技术条件下,可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构建虚拟组织创新组织――将区域内外的科技人才通过网络联结起来,为本地某一技术创新共同攻关。这是科技落后地区实现自主创新的重要途径。

无为与有为:地方政府应该做些什么

目前我国的市场体制还不完善,在自主创新过程中,地方政府要处理好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与政府宏观调控的关系。政府的作用应主要体现在市场不能解决或解决不好的方面:

――通过政府宏观调控,促进自主创新重点领域的突破。一是制定科技自主创新的专项规划。政府规划的制定与发布可以给社会传递政策导向,引导社会科技资源流向区域自主创新的重点领域,提高区域的自主创新能力。二是通过专门的促进政策,利用有限的资金集中支持区域的自主创新重点领域,争取在重点上实现突破,带动全社会的自主创新。三是通过政府优化配置科技资源,促进自主创新体系的形成。我们强调企业成为自主创新的主体,但由于各种原因,目前许多企业既没有相应的基础条件,也没有形成独立的创新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就要发挥主导作用,以市场为纽带,推动产学研密切合作,合理配置资源,把各自的优势发挥出来,建立起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自主创新体系。

――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为自主创新创造适宜的环境。一是政府搭建良好的科技服务平台。主要是围绕区域产业发展构建和完善重点实验室、大型科学仪器共建共享、自然科技资源与科学数据共享、科技文献与信息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等自主创新的支撑体系。二是政府的社会服务,主要是在全社会形成鼓励和褒奖自主创新的社会氛围。三是通过进一步改革,形成良好的自主创新的体制环境。自主创新是涉及“人与自然关系”的技术创新,主要是改变生产的“技术性成本”,而涉及到“人与人关系”的制度创新,主要是改变了生产的“交易成本”。只有形成了适宜的体制,技术创新才能成为自觉行动。四是制定公平竞争的政策。制定并完善创新活动的法规保障,包括知识产权的保护、科技计划的竞争制度、鼓励科技人员流动等。

―树立良好的合作意识,在合作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对各地而言,科技创新能力难以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需求,也难以形成独立的创新体系,为满足科技需求,要强化合作意识。一是要善于利用名牌大学和国家科研院所的科技力量,用“国家队”的力量来解决当地的重大科技问题。二是要善于与区域外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当前还存在地方利益和行政壁垒的条件下,地方政府要强化与外地的合作意识,善于在优势互补中达到多方共赢,在合作中形成优势集成。三是要培养创新组织各成员的合作精神。在当今社会技术创新如果仅靠一个人的力量来完成重点科技创新越来越难,这就要求树立良好的合作意识。政府在合作创新方面要建立相应制度,主要是在科技计划的立项、科技成果的奖励、科技人才的引进等方面向合作创新倾斜。(作者单位:河北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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