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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应坚持市场化取向

2006-12-0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罗放良 我有话说
党的十六大明确指出,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国企改革就其实质而言,是经济机制的转变和企业制度的创新,是一个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就其目标而言,是要把国有企业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附属物改制为独立自主的市场竞争主体和经营主体,由市场来优化配置资源,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因此,国企改革必须坚持市场化取向
。此外,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只有通过改革,调整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才能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只有实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生产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才能发挥最大的效益。

具体到我国经济发展与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过程,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坚持市场化取向的原因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是加入WTO的需要

WTO的所有基本规则和运行方式都是建立在市场经济制度之上的,中国加入WTO,实质上就是按照统一的市场经济规则参与国际经济竞争。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国有企业普遍存在效益低,冗员多,债务包袱重,生产力水平低的状况,难以融入国际经济发展的大潮。观念不新,体制不顺,机制不活,动力不足,发展缺乏后劲是阻碍国有企业发展的桎梏。随着对外开放程度的逐步加大,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本土国有企业所处的竞争环境、竞争平台与90年代初相比,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面对外资强大的资金实力和先进管理经验,本土企业生存和发展空间逐渐缩小,面临日益严峻、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对这些变化,我们不得不思考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我们的国有企业以什么形态与世界经济接轨,凭什么与“狼”共舞,等等。市场经济的发展史启示我们,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前提下,不论是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还是个体私营企业等各类形态的企业,都应该是社会化的,不应存在体制的区别。因此,我们必须按照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加快我市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迅速消除融入国际经济轨道的体制性障碍。

第二,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

从市场经济本身的性质和特点看,市场经济是自主性的经济,要求有独立的市场主体;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各市场主体之间通过契约发生经济关系;市场经济是竞争性经济,通过竞争达到优胜劣汰,合理配置资源;市场经济是主体地位平等性的经济,必须有法律上的平等地位,才有各市场主体间的平衡;市场经济是开放性的经济,它既要求有开放的国内市场体系,又要求市场国际化。

从传统国有企业的特点看,首先,国有企业不是独立的市场主体,企业和职工都依附于政府,缺乏人格化的载体。其次,企业之间普遍存在着有行政级别的上下级关系,没有平等的独立法人主体。再次,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都通过计划实现,没有合同、契约约束经济行为;同时,又因为企业的产、供、销都是按计划进行的,企业之间不存在相互的竞争。第四,企业的产权主体不明晰,所有者虚置。

比较分析传统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的特点,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后者要求具有独立的市场主体和明晰的产权主体,而前者都不具备。因此,在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彻底改革国有产权制度,打破传统的计划经济进入市场经济的障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进一步消除影响国有经济活力和竞争力的体制和机制障碍,使出资人真正到位,使企业和职工走向市场,成为最基本的市场要素,是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

第三,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选择

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产权制度,关键在于产权清晰,而要使产权明晰,就必须建立多元化的产权结构。传统国有企业的国有产权属于一元投资主体,没有人格化的载体,其主体处于虚置状态。通过置换国有企业的产权关系,打破由国家一元投资导致的单一、僵化不变的产权格局,按市场取向,形成包括国有法人股权、其他法人股权和个人股权等在内的多元化、流动化的产权格局,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选择。

第四,是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必要前提

市场经济是竞争的经济,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命脉,没有竞争就没有市场经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用计划的办法,通过行政手段来配置资源,其生产经营就像“皇帝的女儿不愁嫁”,没有市场压力,因而不存在竞争,没有竞争就没有活力,没有活力就产生不了好的效益,缺乏效益的企业各种矛盾和问题积重难返,政府虽认账但又力不从心,如企业冗员多,债务重,企业办社会职能等逐步压垮了国有企业。因此,改革暮气沉沉的国有企业,从经营机制上赋予企业以生机和活力,是增强企业竞争力使企业走出困境的必要前提。

国企改革要坚持市场化取向,在实践当中就必须牢牢抓住以下方面:

――转变政府职能,是国企改革市场化取向的前提。如果政府不放权,不转换职能,国企改革寸步难行。因此,政府转换职能是国企改革市场化取向的前提。

――置换职工身份,是国企改革市场化取向的关键。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生产力由劳动者、生产资料和劳动对象三要素构成,劳动者作为生产力三要素的第一要素,与其他要素一样同样必须实行市场化配置。原国有企业的职工,由政府统一安排就业,虽有就业保障,却失去了择业和支配自身的权利,根本不可能形成劳动力市场,因此,国企改革必须置换职工全民身份,全面理顺劳动关系。――改革产权制度,是国企改革市场化取向的主要途径。国企改革的核心是改革产权制度,置换企业的国有性质,理顺企业和政府的产权关系,通过转让国有产权,使国有资本在一般性竞争领域退出中小企业第一大股东的位置,解除政府对企业的无限责任和企业对政府的无限依赖关系,让企业走向市场,克服企业所有者虚置的弊端,使企业真正成为独立自主、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

――实行民主法制,是国企改革市场化取向的制度保障。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必须通过法制来实现,在推动国企市场化改革过程中,要通过制度的设计和制度的约束,把国企改革的全过程从程序上和内容上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

作者系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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