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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特色与国际惯例

2006-12-1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王东 我有话说
随着北京申奥成功,奥运知识产权保护这个名词也逐渐受到国人的熟悉和认可,但有关亚运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却是一个新鲜说法。

2004年,在第26届亚奥理事会代表大会上,与会代表共同通过一项里程碑式的决议,规定以后将以法律的形式对亚运会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因此,本届多哈亚运会也成为有史以来首次提出要进行全面知

识产权保护的一届亚运会。

在多哈采访的这些天,经常能看到一些媒体的从业者因为违规而受到警告甚至被没扣留器材的事情:在射击场上,有名摄影记者因为持录音机进行采访被暂扣了采访证;在铁人三项赛场,一名网站的记者因为使用DV而被工作人员没收了机器;在赛艇场外,有的文字记者因为闯入电视摄像区而被警告;几天下来,仅记者亲眼所见的类似事例不胜枚举。

所有这些,看似都是些小事,实际上,它也反映出本届亚运会在知识产权保护上的一些具体措施和与奥运接轨的目的。在多哈街头,随处可见亚运会的口号、标语及宣传画都在右下角标有“TM”标识,表明这一切都是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

说来也不奇怪,几年前,别说是普通观众,就连长期采访体育赛事的记者们也没几个人了解国际奥委会知识产权保护是怎么回事。这几年,虽然有了一定的改观,但人们大都认为,有关体育的知识产权保持不过就是不能将会徽、图标、吉祥物等用在可出售的商品上,殊不知,这些都仅仅是一些最基础的知识产权保护常识甚至是皮毛,真正的体育赛事知识产权保护是深入到赛场内外的各个角落的。除了上面说到的会徽、图标、吉祥物当然受到保护,口号、标语、标识、图案都是受到保护的,就连赛场内外的所有空间以及运动员比赛时的声像同样不可被滥用。对于采访赛事的记者,不同的注册记者不仅在工作区域有严格的划分,而且明确规定文字记者不可用专业相机拍照,摄影记者禁止使用录音等等。

几天来,记者常常遇到一些来自世界各地的工作人员,他们大都在悉尼奥组委或雅典奥组委里工作过,常常挂在他们嘴边的一句话就是:“我们都是按奥运会的惯例办事的”。的确,这些由世界各国的专业人士组成的“国际纵队”不仅让本届多哈亚运会的赛事组织工作以及人员接待全面按奥运会的标准进行,而且在知识产权保护上也开始与国际接轨。据当地报纸称,从亚运会开幕前至今,组委会曾对多哈多处商家和店铺展开大规模的清查行动,查封和没收了一批印有多哈亚运会会徽和专用标志的假冒产品,并对违规商户进行了严厉的处罚。组委会还协同海关,严防不法分子从境外将假冒的亚运商品偷运进卡塔尔。据介绍,目前在卡塔尔,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处罚最高可达10万卡塔尔里亚尔(约合3万美元)或两年监禁,罪行严重者可两项并罚。

前些时间,作为下届亚运会举办地的我国广州市代表曾在多哈举行新闻发布会,在会上,广州方面的代表称,我们要把广州亚运会办成一届具有中国岭南特色的亚运会。记者不知道他所说的具有中国岭南特色到底是指文化特色呢,还是其他特色。如今在我国很多地方,经常有人拿“国情”、“地方特色”来解释与国际惯例相矛盾的行为,但愿到2010年广州亚运会,我们少一些非文化的“地方特色”,而多用国际惯例来行事。(本报多哈12月1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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