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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盗版光盘于国门之外

2006-12-1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邢宇皓 我有话说

拒盗版光盘于国门之外图为海关缉私人员及人民警察在查处、销毁走私盗版光盘现场。本文图片由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提供

2006年11月22日,广西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

“5・11”特大光盘走私案正在宣判。被告席上的林跃华表情漠然。四年前,或许他还在为自己的“另辟蹊径”而自鸣得意;而在十个月前,当他见到冰冷的手铐时,就已经意识到,自己的计划破灭了。

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以林跃华为首的走私团伙共向中国内地走私盗版光盘近两千万张。由于案情复杂,涉案数款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海关总署缉私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对此案挂牌督办。经过办案人员一年多的努力,这个牵涉广西、广东、福建、香港以及境外的走私盗版光盘团伙终于被连根拔起。

一张母盘的发现,令所有办案人员大吃一惊

这起特大光盘走私案引起执法人员的关注,源自一系列“意外”的发现。

2005年元月,南宁市有关部门接到一起走私香烟的举报,当执法人员进入疑犯窝点中起获这批赃物时,却发现原本被认为是走私香烟的纸箱中竟然整整齐齐地码放着一筒筒光盘,经过清点,足足有36.2万张之多。由于这批光盘上都没有蚀刻正版音像制品所必须的SID码,因此确认其为非法音像制品。

一下查获这么多非法光盘,对执法人员来说,是一次极大的意外。然而,随着对赃物的清点,一张母盘的发现,令所有办案人员大吃一惊。

光盘的大量复制,需要先有母盘。和普通光盘的塑料材质不同,母盘是金属的,只有使用专门的母盘生产设备才能生产。“非法制作的母盘往往是和非法光盘生产线相关联的。我们以前在广西市场上查获的盗版光盘,大多是从外省流入的,都是成品盘,很少见到母盘。”广西壮族自治区“扫黄打非”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承武解释说,“当时,我们的第一反应是:难道有人在我们这里建立了非法地下光盘生产线?”

几乎与此同时,广西南宁凭祥海关缉私分局也有“意外收获”。2005年1月27日,根据情报,一车走私鸭毛将偷运入境。由于正值禽流感防控期间,这车走私鸭毛很快在宁明县明江路段被缉私干警截获。不仅如此,鸭毛下面还发现夹藏有67550张盗版DVD光盘。

“通过所掌握情报和对案情的分析,凭祥海关缉私分局的同志认为,这起案件不是孤立的,很可能是一个有组织的犯罪团伙所为。”南宁海关缉私局侦查二处副处长彭江平说,“经过南宁海关缉私局批准,凭祥分局决定‘放长线钓大鱼’,表面上只把这个案子作为普通行政案件立案,以迷惑走私分子,同时在暗中加紧了对这一案件的调查。”

“在南宁发现盗版光盘母盘这件事,引起了我们格外重视,在和自治区文化厅进行沟通之后,大家把怀疑的焦点指向了‘走私’。为此,我们专门会同海关的同志对广西边境地区的盗版光盘走私情况做了一次调研。”李承武说。

南宁发现的非法母盘和凭祥海关截获的走私光盘之间到底有没有联系?

以各级海关为主体,多部门协作打击盗版光盘走私的大网由此张开

提起盗版光盘走私,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广东。

由于地理原因,广东一直是境内非法光盘生产和境外盗版光盘走私的集散地。正因为如此,广东地区对非法盗版光盘打击的力度也最大。仅广州一地,每年查获的盗版光盘就以数千万计。同时,深挖地下光盘生产线、查缉走私盗版光盘也成为执法人员的工作重点。对举报一条非法光盘生产线重奖30万元人民币的政策也发端于广东。到目前为止,全国共查获的229条地下光盘生产线中,有198条是在广东“挖出”的。在持续高压打击下,犯罪成本加大,很多不法分子不敢将非法光盘生产线设在中国境内,而随着广东、福建地区从海、陆两方面加强缉查盗版光盘的力度,针对这些沿海地区的光盘走私也呈下降趋势。

广东、福建受阻,犯罪分子会不会将走私路线转向广西?

“在调研中,通过将很多案件汇总,我们发现,近几年来,广西边境地区的走私盗版光盘的案件时有发生,海关、边防、公安、工商等多个部门都曾查获走私光盘,而且,这样的案件正在增多。”李承武说。

在自治区“扫黄打非”办公室协调下,以各级海关为主体,多部门协作打击盗版光盘走私的大网由此张开。

经过两个多月的跟踪、侦察,海关缉私人员对走私盗版光盘在广西境内的流向有了初步的了解,一个绰号“阿弟”的人进入了办案人员的视野。

广西宁明县爱店边境。这里群山连绵,山间小路上,星星点点的边民背着大大的包袱穿行于山岭之间。“背些生活用品、做些小买卖啦,是这里的老百姓习惯的生活方式。”当地干部介绍说。

“阿弟”本名黄日锋,是宁明当地人,正是利用了当地的这一特点,雇人以“蚂蚁搬家”的方式背着走私光盘一点点偷运入境。缉私人员了解到,从2002年底,黄日锋就开始偷运光盘,晚上将光盘从边境爱店互市货场的围墙搬运到爱店二区的空地上,汇总后运至南宁。2004年8月,由于宁明爱店边防派出所查获了他偷运的67000张光盘,黄日锋一度逃到外地“避风头”,直到2005年1月又回到爱店重操旧业。在南宁,接他货物的是一个叫曾朝斌的人。

种种迹象表明,黄日锋只是一个走私过境的负责人,他的光盘是从哪里来的呢?

被网上追逃7个月之久的黄东伟被抓获归案

很快,办案人员有了答案。

2002年,香港人郭碧华、林跃华等人利用我国某邻国尚未加入国际版权公约、生产盗版光盘不受制裁的空子,在该国投资一千多万美元成立了“星光影碟联营企业公司”,引进多条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光盘生产线,从事盗版DVD和VCD光盘的生产。作为公司董事,林跃华主要负责将“星光公司”生产的光盘走私到我国境内销售。从2002年12月开始,“星光公司”开始生产并向我国境内走私盗版光盘;从2003年7月起,“星光公司”的境内外交接直接交由黄日锋等人操作。

沿着境内外这两条线索,办案人员逐渐将这一走私光盘团伙的各个链条梳理清晰:在广州,林跃华“聘请”了一个名叫黄东伟的人负责联系“客户”收集“订货单”,并将制作好的母盘从广州寄给南宁的曾朝斌、刘少波等人,后者将其转寄给凭祥的吴水龙等人,再由凭祥的另一名“代理人”杨家庆把母盘藏在身上过境转交“星光公司”生产,而生产出的盗版光盘则由黄日锋等人走私入境并转运南宁,再由曾朝斌等人通过物流公司转运到广州交给相应“客户”。黄东伟则负责从“客户”那里收取“货款”,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存入星光公司在国内的银行账户。

在摸清了基本案情之后,海关缉私人员决定“收网”。2005年5月11日17时,南宁海关缉私局与凭祥分局顺藤摸瓜在南宁市五一路一仓库内查获走私盗版DVD59000张,随后将宁明县爱店边境检查站、宁明县工商局、宁明县公安局爱店派出所、扶绥县交警中队、凭祥海关等单位分别查获的总计47万张涉嫌走私光盘案一并侦查。“5・11”特大光盘走私案正式命名。黄日锋、曾朝斌、刘少波、林跃华等相继落网。广西自治区“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和南宁海关缉私局、凭祥分局成立了特别专案组,专门负责此次侦破工作。12月3日,被网上追逃7个月之久的黄东伟被抓获归案。

是谁提供了盗版母盘

尽管除郭碧华外逃,“5・11”案的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悉数被抓获,但仍有一些问题萦绕在专案组办案人员的心头:黄东伟的‘客户’都是些什么人?是谁提供了盗版母盘呢?

“当时摆在我们面前的,有数千张向可疑账号汇款的银行单据、几千个与犯罪嫌疑人通话的电话号码。”专案组成员、自治区“扫黄打非”办公室的唐学荣回忆说。其中,哪些与这一走私团伙有关呢?今年5月,专案组决定由凭祥海关缉私分局副局长赵峰带队,赴广州寻求广东同行的帮助。

“我们花了整整一周的时间在银行里对每一笔单据进行了核对,记录下汇款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再一一进行排查。同时,我们还与广东省‘扫黄打非’办公室等单位对犯罪嫌疑人提供的‘客户’的形形色色的绰号进行了辨别、核对。”唐学荣说。在广东执法人员的配合下,专案组最终在广州抓获了5名犯罪嫌疑人,并协助广东方面捣毁了一处盗版仓库,查获盗版光盘127万张。

11月22日,广西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林跃华等人从2002年12月至2005年8月,共从境外走私盗版光盘1998.4万张,其中DVD光盘977万张、VCD光盘1012.4万张,偷逃税款共计1596.7万元。

“5・11”特大光盘走私案的破获,令这一跨国走私网络彻底被摧毁。据悉,“星光公司”已经破产并被当地政府罚没。尽管目前广西地区走私盗版光盘活动已经开始得到有效遏制,但是广西“扫黄打非”工作并没有丝毫懈怠和放松警惕。广西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定从2005年7月开始,在全自治区范围内开展的为期三年的封堵和打击走私盗版光盘的专项行动正在深入进行中。中国,拒盗版光盘于国门之外。

在“5・11”特大光盘走私案中,共有12人因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刑。其中,上文所涉及的主要人员:

林跃华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400万元;

黄日锋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

曾朝斌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黄东伟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刘少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

吴水龙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杨家庆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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