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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加社会和谐与经济发展国际研讨会召开

2006-12-1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木子 我有话说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加拿大政策研究所、国际人类学民族学2008年世界大会筹委会主办的“中加社会和谐与经济发展国际研讨会”,12月12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中国社科院副院长高全立,中国社科院社会政法学部主任、民族所所长、学部委员郝时远,加拿大社会发展部助理副部长苏珊・斯哥蒂,国际人类学民族
学2008年世界大会筹委会常务副主席周明甫,加拿大驻华大使罗岚等与来自中外学术界的百余名专家学者就民族文化多样性、社会福利、环境、教育等课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高全立在发言中说,和谐社会是人类自古以来追求的理想社会,不同国家和民族都曾用各自的语言对这一理想社会做出各种描述。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是总结中国五十多年来社会主义建设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当前,中国经济社会仍处于快速发展过程中,经济进入了新一轮的高速增长期,社会变革向纵深推进,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但国内外的不和谐因素也有所增多,形势的复杂性和多变性有所增加。这就要求我们要正视发展面临的新问题、新矛盾,认真研究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动态特征。中加两国都是多民族的国家,加拿大的多元文化在世界范围内有较大的影响。中外学者相聚一堂,共同探讨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经济发展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与会者认为,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重要观念,是对当代世界正在形成的文化多样观念的正确把握,是构建中国社会和谐、实现创新型社会、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观念保证,也是中国共产党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遵循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提出的新的文明观念。这种观念无论对于中国这个多民族国家,还是对于多样性的世界,都揭示了处理包括族际关系在内的社会关系、国际关系的新境界。对中国来说,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是以全国各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世界而言,“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是以全人类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维护和平、发展、合作的根本原则,构建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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