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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现经济犯罪新动向

2006-12-2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易运文 通讯员汤燕琴 我有话说
本报深圳12月25日电(记者易运文通讯员汤燕琴)天上掉馅饼时,不妨多问几个为什么,或者到相关部门核实清楚,否则就“骗你没商量”了。针对证券投资咨询业务领域和商贸领域在深圳出现的经济犯罪新动向,深圳市公安局日前向新闻界通报了商贸领域出现的最新犯罪动向,并提醒广大市民要警惕违法犯罪分子变换花
样的新的骗钱手段。

以免交入会费为诱饵,冒名证券经营机构进行诈骗。无须缴纳会费,只要将自己的股票代码及交易密码告知公司业务员,由公司业务员操纵股票的买卖,盈利后按约好的比例收取咨询费用。对于客户来说,这无疑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为了取得投资者的信任,这些非法机构或人员以“中国证监会”以及有关证券经营机构的名义招揽客户,制作了印有“中国证监协会监察办”、“深圳证券调查组”的书面材料,更具有欺骗性。他们往往选择曾在深圳市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办理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会员客户,针对客户急于赚钱、弥补投资亏损的心理进行诱骗。

国内企业拓展海外市场让不法分子看到了一个新的诈骗市场,他们瞄准了这块蛋糕,开始大做文章。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传真、电话等向内地企业发送信息,一旦有鱼上钩,他们要求企业做出工程方案或邮寄样品,然后假装外商对产品很感兴趣,并出示假的外商邀请函,邀请企业组团出国考察,谈判签协议、合同,从而收取高额的出国食宿路费和代办护照签证费。在国外,则有同伙以国外分公司的名义,与受骗企业谈判签约;签约后,便对企业代表不闻不问,直到签证到期后安排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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