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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跨国公司的研发合作中实现“双赢”

2006-12-2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吴贻康 我有话说
20世纪90年代后期,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中国巨大市场地位在全球凸显,再加上拥有丰富廉价的优秀人力资源,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开始把在华设立研发机构作为快速赢得中国市场和与国际同行竞争的重要举措之一。分析近年跨国公司在华独办研发机构的发展,大概呈现以下特点:1.正进入热潮,又继
续增长的势头;2.规模逐步扩大,对研发资源加以整合;3.集中于高技术产业,主要从事应用性研发;4.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区,开始向内地伸展;5.实施专利战略,强化技术垄断。

机遇与挑战

跨国公司在华独办研发机构,凭借其资金、设备、技术、人才和管理的优势,对我国科学技术发展和自主创新形成很大的压力,使我国在争夺人才、技术和市场上面临着严峻挑战,但也带来一些很好的发展机遇。

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人才资源在国内流失。跨国研发机构提供了比国内机构优越得多的待遇和设备,吸引了大批国内的大学和研究机构骨干。有关统计表明:国内人才中最优秀的40%都流向了三资企业。而且,由于我国目前技术管理和专利保护还不健全,随着某些技术骨干被跨国公司高薪聘走,一些研究积累也被带走,形成逆向技术扩散。

2.技术发展竞争更为严峻。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机构在其行业全球研发布局中不断发展,拉大了与我技术差距。另外,今年跨国公司开始对我国一些企业进行并购,涉及一些技术领域的占领问题,使并购的博弈提到我们面前。

3.本土技术、企业发展受限。与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机构相比,我国自己的机构在资金、人员、体制等方面均处于劣势,制约了本土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创新和竞争能力,在与跨国公司研发机构的合作中易处于不平等地位,受控于对方,使国内有的研发成果被对方廉价利用,知识产权不能做到实质性共享。跨国公司研发机构在华越来越多地采用独资方式,也是为了进行技术和市场垄断。

机遇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利于提高我国科研工作的整体水平。跨国公司在华办研发机构,不仅带来先进的技术和设备,而且带来先进的理念和现代化管理经验,并通过全球信息网络及时享用其研发总部的科技信息,使在华研究工作处于领域前沿。

2.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人才。由于跨国公司研发机构大多进行高技术前沿研究,并拥有先进的设备、优越的研发环境和诱人的高薪,吸引了我国大批优秀人才在当地就业,减少了人才流向国外,也部分解决了我国科技人员和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更重要的是,吸引了海外留学人员和华裔科学家回国工作。

3.有利于人才培训。为了吸收和选拔我国人才资源,以及让中国用户熟悉和选用其产品,跨国公司竞相花大力气做人才培训工作。利用跨国公司先进的技术、管理经验、资金和设备有助于提高我国人才的素质。

4.有利于激励我国自主创新的发展。我国与跨国公司“在竞争中合作,在合作中竞争”。竞争是绝对的,合作是相对的,对方带来的压力可激励我国企业和科技人员奋发图强,走自主创新的道路。

对策与建议

跨国公司研发机构在我国的发展势不可挡,我们要趋利避害,借鉴国际上的经验和我国实践的体会,制定相应策略和政策,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为此,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1.健全管理规章办法。关于外资在我国办研发机构的问题,国内先后出台过一些规章办法,大部分涉及认定条件、审批办法、税收减免以及开办资助等方面。但外资研发机构在华运行中也反映出一些问题,如独办研发机构的审批主管部门不明确、对此类机构的审批管理职责没有明确划分和明文规定。总体来讲,我国对此项工作的管理是薄弱的,建议根据前一阶段的实践经验和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相关部委和地方政府共同研究、制定可操作的规章办法,并纳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配套政策中。

2.鼓励采用多种方式加强合作。目前我们与跨国公司研发机构的合作尚处于初级阶段,更多时候还是跨国公司利用我国人力资源进行外包,缺乏真正的科研合作。国际上的经验和我国的实践证明:我国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业采用合办研发机构、联合项目开发、委托课题研究、建立联合培训中心等方式,与跨国公司独办研发机构进行合作交流,争取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是引进先进理念、了解世界发展动向、获取技术、设备和资金的最有效办法。

3.提升我国技术创新和吸收能力。技术溢出效应受合作双方技术水平差距的影响:差距较小,国内单位更容易向跨国公司研发进行学习;反之,溢出效应就会变弱甚至没有。最根本的还是要培养中方合作主体自身的研发能力和水平,只有这样才有与跨国公司合作的基础,才有充分吸收和消化对方先进技术的能力。

4.提高高新区吸引外资研发机构的能力。外资研发机构的聚集除取决于技术和人才资源外,很重要的还要创造一个人文活动环境和创新氛围。我国大城市的高新区和企业孵化器大部分已具备了必要的硬件设施和相关的技术支持服务机构,但在提供研发人员所需的生活、文化、娱乐等配套设施,创造该阶层人群的活动空间和创新氛围方面则相差甚大。与国际比较,北京和上海两大城市跨国公司研发机构呈过度集中现象,要积极创造条件,吸引跨国公司研发机构向其他地区和城市推进。建议有条件的高新区和企业孵化器应根据当地的技术和软实力优势,着眼于吸引外资研发机构落户和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建立专业化的企业孵化器或科学研发园区;同时也吸引国内的研发机构,使其融合在一个特定区域内,产生技术和人员的交流扩散效应。

5.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问题已成为我国对外合作中的突出问题。在与跨国公司研发机构合办研发机构、联合项目研发和联合设计中,既要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也要注意保护我方的无形资产和共同研发的成果共享。实践证明:由于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较晚,执法不力,制度不完善,缺乏经验,往往在合作中发生知识产权不明晰的情况,所以必须在合作谈判中明确,在执行中坚持。此外,还要注意跨国公司滥用知识产权以扩大其技术垄断的现象,应设法加强管理,防止我方人员外流时非法携带科研成果。随着形势的发展,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和学术单位针对我国对外合作中出现的知识产权问题和案例加强指导,提供可操作的办法。

作者系中国国际科技合作协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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