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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85万个

2006-12-2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梁捷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梁捷今天从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获悉:截至10月,全国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85万个,调解民间纠纷400多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6%。各地司法行政机关明年将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抓好乡镇(街道)、村(居)调委会建设,探索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拓宽调解领域,提高调解质量。

人民调解具有不伤感情、成本低、效率高的工作特色,具有在非诉讼领域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的独特优势。司法部部长吴爱英指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已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突出任务。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和优势,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对社会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要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搞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变事后调处为事先防范,及时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吴爱英要求,要大力推进人民调解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拓展调解领域,在做好传统类型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城市建设、土地流转、环境治理保护、劳动争议、医疗保险等社会难点、热点纠纷的调解,主动预防和妥善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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