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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记”状告五家企业商标侵权

2006-12-3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田雅婷 我有话说

本报讯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经审查,以假冒注册商标纠纷的案由,受理了江苏常州福记餐饮投资有限公司提起的侵权诉讼。该案索赔金额一亿元人民币,是目前国内索赔金额最高的侵权案件。

江苏常州福记餐饮投资有限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以“福记”为品牌经营酒店业务。该公司日前向江苏省高院

提出起诉,将福记食品服务控股有限公司和福记联合(上海)餐饮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告上法庭。据介绍,原告常州福记公司董事长高建良于2004年11月14日从锦州一家企业受让了“福记”商标,并申请注册了5个防御商标以加强对商标的保护。高建良认为,尽管被告是在香港上市的外资公司,但是没有“福记”的商标权,而且其所有的餐饮经营活动都在我国内地,所以应该遵守我国的商标法,尊重他人的商标权。

有关专家表示,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增多,从侧面反映了我国专利权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在逐渐提高,这与我国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力度是密不可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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