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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学“去学科”质疑

2007-01-0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杜靖 我有话说

光明日报《理论周刊・学术》2006年3月28日刊发了张小军先生的《跨学科与去学科:人类学的三个视角》一文。在该文中,张先生明确提出了人类学的“去学科化”观点。这一提法如同当年张小军先生在《历史人类学》创刊号上提出“被史学抢注的历史人类学”观点一样,迅速在人类学界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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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以后,笔者产生了一种非常复杂的感情。一方面激动于张先生讲出了大家多年想讲而又没有讲出的心中话语。的确,任何一门学科都有其理论框架和视角,因而在观察问题的时候自然难以摆脱其自身的局限,难以摆脱“有我之境”,因为不论研究者处于有意识还是无意识状态之中,自身的学术惯性都无法挥之即去。在这种情况下,研究者所选取的事实只不过是该学科所建构的事实而已,所谓的事实也只是全部事实中的一部分而已,并非什么客观的、全景观的考察。因而,胡塞尔和梅洛・庞蒂的现象学提出了一种认识论上的“还原理论”,以此来纠正画地为牢式的具有专业垄断性质的学科范式研究之偏。法国人类学家皮埃尔・布迪厄在研究知识再生产时也有着类似的批判。

但另一方面,笔者却又担心人类学去学科化后所面临的尴尬以及人类学家的身份困惑。

第一,目前的中国人类学正处于一个形成过程,还不具备完整意义上的学科规范。1950年代以前我们基本采用的是欧美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采借了苏联的民族学范式。1990年以后随着新生代人类学家的登场,人类学在理论、方法和研究对象上采取了跟传统苏联民族学相分离的学术发展策略,从而接续了跟西方中断了数十年的学术传统。当下的中国人类学界内部发展却很不平衡:新生代基本上采用了二战以后国际上最新的理论成果,但有相当一部分人还停留在二战以前的功能论和结构――功能论水平上(要素主义和本质化成分甚浓)。他们当中的相当一批人跟西方隔膜了数十年,不了解二战以后整个国际人类学发展的状况及其规范性。这就是说,我们的队伍大部分还处在学习的过程中,处在吸收最新国际理论成果和跟国际接轨的阶段。笔者以为,在一种东西未成型的时候就提出“去型”是不大合适的。一般说来,去学科化问题多在一个学科处于成熟而又裹足不前的背景下提出,很少出现在其学科发生之初。要知道,目前的这个“中国人类学”运动仅始自上世纪90年代。

第二,人类学去学科以后,也会引起人类学从业者的身份疑虑:我是谁?我如何跟他者相区分?我的身份边界何在?而他者也会质问我们:“你的视角在哪里?”问题的关键在于,今日的知识生产是在学科体制划分下完成的,国家根据不同的学科发展规划来配置学科发展和学科知识生产的资源。如果人类学家摆脱了学科身份标志,不遵守学科规范,那么他何以拿到国家的研究规划?而在现实的情形下,学者又如何立足存身?这一系列问题会发生连锁反应,最后又反过来影响人类学知识的生产和整个学科的发展。

第三,目前人类学模糊而尴尬的学术处境也不允许存去学科之想。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标准局对人类学分别采用三套学科分类体系。这主要反映在人类学跟民族学和社会学的复杂关系上。1984年教育部在公布的分类社会科学专业目录中,人类学、民族学都是各自独立的学科。1993年教育部颁布了全国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其中人类学、民族学并列归属于历史学学科门类,即历史学科下的二级学科。在199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联合制定的《授予博士、硕士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在法学门类下设一级学科民族学,民族学一级学科下复设二级学科民族学,并夹注括号“文化人类学”。1997年在新出台的专业目录中,却把人类学从民族学一级学科中析出,而成为一级学科社会学下的二级学科。1993年7月国家技术监督局核准的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中,人类学作为一级学科民族学下的二级学科。作为不同部分之间的条块分割的结果,各立一套分类体系,并要求所属部门和可能施加影响力的机构团体贯彻,使得人类学学科地位处于漂浮不定的状态,影响了学科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王建民等:《中国民族学史》下卷)所以我们看到这样一种局面:中国社科院民族学研究所现更名为“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而在社会学所下却又设“人类学研究室”;在大学里面,北大、清华、人大等高校的人类学专业放在社会学院系里,而在中央民族大学、中山大学、云南大学等高校里则被置于民族学院系里。鉴于国家的学科体制氛围和目前人类学的尴尬境地,笔者以为,应该强调人类学学科意识。

当然,作为学科的部分先行者,为了使本领域充满活力和引领困于僵局的人类学的未来发展,完全有理由进行去学科化的努力。但是,对于整个学术界而言,面对上述情形,把“去学科”作为一个号召提出来还是要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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