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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商会的选举制度

2007-01-2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朱英 我有话说

朱英在《近代中国商会选举制度之再考察――以清末民初的上海商会为例》(刊于《中国社会科学》2007年第1期)一文中指出,具有近代特征的选举制度,在近代中国最早并不是出现在政治生活领域,而是率先实行于新式民间工商社团――商会之中。上海商会自1904年正式诞生起,即规定所有领导人均以投票选

举的方式产生;会员是各业代表,与一般社团的普通成员有所不同,但也通过选举产生。这种选举制度不同于传统工商组织带有随意性的“推选”方式,是一种全新的制度性“选举”规定,体现出浓厚的近代民主色彩。上海商会选举的实践证实,这种制度性规定在其常态选举中基本上能够得以贯彻执行;以往强调工商界上层人物挟其雄厚经济实力垄断商会领导权的结论,实际上与史实并不相符。在清末民初上海商会的选举中也未曾出现过严重的舞弊和贿赂行为,只是到1920年代以后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而开始形成派别纷争乃至选举风潮,尤其是受到内部不同派别背后政治军事力量的制约,才呈现出从常态向变态的演变趋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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