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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急速城镇化”态势应加以控制

2007-01-2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中国科学院城镇化研究小组 我有话说

城镇化推动了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居民的生活条件。然而,近十年来我国城镇化脱离了循序渐进的原则,超出了正常的城镇化发展轨道。这种“急速城镇化”表现为:城市人口虚高;建设布局在空间上出现无序化乃至失控;耕地、水等重要资源过度消耗,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出现了巨大浪费。

“土地城镇化”速度太快导致城镇化率虚高


调整产业比例结构成为许多小城镇加快建设的核心和抓手。(资料图片)
2004年底全国有设市城市660多个,建制镇20600多个,城镇人口从1949年的5000万发展到2005年的5.62亿,城镇化率达到43%。而实际上,43%的城镇化率是“虚高”的,因为这其中包括了1.3亿农民工和他们的家属(根据公安部、建设部和民政部关于“农民工进城打工居住半年以上的均算作城镇人口”的规定),这些人与真正意义上的市民还有相当大的差别,他们的工作、生活条件都很差,达不到城市生活的水准。主要问题出在:“土地城镇化”的速度太快,大大快于人口城镇化的速度,以致农民的土地被城镇化,而农民及其家属却未被城镇化。此外,43%的城镇化率还是一些城镇通过行政区划调整扩大辖区面积的结果。这些“城镇区域”的产业结构并未转型,缺乏产业支撑力,基本上没有城镇的基础设施供应,实际上仍然是农村。

由于各地区纷纷提出高指标的城镇化率作为政绩目标,并彼此攀比,形成竞赛之势,因此,虚高的城镇化速度和城镇化率有着突出的人为拉动因素,在相当程度上脱离了国情和客观规律。

近十年来,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空间失控极为严重。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面积由2000年的16221万平方公里增加到2004年的23943万平方公里,增加了53.77%。在这种土地扩张的情况下,城市人均综合占地很快达到110平方米至130平方米的高水平――这是大多数人均耕地资源比我国多几倍乃至十多倍的欧美发达国家的水平。目前,导致空间失控和蔓延式发展的因素中,除了滥建开发区这一趋势得到初步控制外,许多短视行为和不合理现象还在继续。例如规划建设“国际大都市”或“大某某市”,政府办公区大搬家,兴修大立交、大型会展中心、大马路、大绿地等,“大学城”成为新一轮大规模“圈地”的形式……

产业发展无法适应“冒进”的城镇化进程

城镇化进程需要与产业结构及其转型的进程相适应。在我国三大产业的就业比重中,第一产业占45%――这说明我国工业化程度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距离,实现产业结构根本转移还需一个长期的过程。我国目前具有庞大的基础原材料产业,依靠这些产业的扩张吸引农村劳动力的空间已经不大,城镇化和就业人口的增加越来越依赖于第三产业的发展。但是,由于农村劳动力人口基数大,如果平均每年增长1个百分点的城镇化率,就业岗位就要增加800万至1000万,第三产业的发展空间无法持续提供这么大的就业岗位规模――城市就业问题突出表明城镇化速度和规模已经超出了产业发展及其规模的支撑能力。全国有110多个资源型城市,这些资源型城市是有生命周期的,多数将在今后某个时期出现资源枯竭,城市规模会逐步缩小,少数还会衰亡。另外,经济全球化作为推动城镇化过程的作用力也将会逐步减弱,外部市场对于城镇化的作用会下降。

“冒进式城镇化”给资源、环境带来巨大压力

城市发展需要大规模的电力、能源供应和集中型的水源供应,人均耗能、用水和集中产生的垃圾量要比农村多得多,而我国现有的资源和环境基础难以支撑冒进式的城镇化和城市空间扩张。2003年,全国70%的城镇缺水,90%的城镇水域和65%的饮用水源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全国城市年产生活垃圾1.5亿吨,有200个城市出现垃圾围城的局面。近十年来,虽然各级政府在城市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逐年增加,但缺口并没有相应缩小――这也从一个角度说明我国城镇化的速度过快,背离了循序渐进的原则。

“冒进式城镇化”给安全和发展带来严重危害

城镇化冒进的速度远远超出了城镇的就业吸纳能力和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导致民居和优质耕地成片成片地被毁掉。由于土地价格低、补偿不到位,农民利益受到严重侵害,甚至陷入“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的困境。这种虚假的城镇化和贫困的城镇化正在影响城乡社会安全与和谐发展。目前,在人口大量流出的农村地区出现了大面积撂荒、留守儿童和老人比重过高等问题,这种状况正在危害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安全。

城镇化进程不仅关系到城镇的发展,也关系到“三农”、城乡二元体制协调发展、缩小城乡差别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问题的解决。新世纪开始,党中央和国务院就将解决“三农”问题提到突出位置,一系列重大措施和政策正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解决我国冒进式城镇化带来的问题,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和共同富裕的目标,走健康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道路是最现实的选择:一方面,可以通过提高城镇化水平扩大城镇就业岗位,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使更多的农村人口享受城市文明;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发展、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提高农民的教育水平来缩小城乡差异。鉴于我国农村人口基数大、城镇化与耕地保护矛盾突出、城镇人口就业压力巨大、资源环境承载力已接近饱和等基本国情,城镇化率的目标不一定非要像发达国家一样达到70%、80%或更高,也许在达到60%后,城乡差异就能得到有效缓解。那时,城镇化率的增长曲线就会逐渐进入符合国情的理想、平稳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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