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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试行社区首诊制

2007-02-0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王瑟 我有话说

本报乌鲁木齐2月4日电74岁的李永兰大妈昨天一大早就来到位于住家附近的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刚一进门,就受到接诊人员的热情接待。一会儿工夫,她所需的治疗高血压的药就拿到手了。

李大妈高兴地说:“现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好了,我是先到这里看的病。这里的医生把我转到市第一人民医

院,让大医院的医生给我作了详细的检查,确诊了病情后,再让我回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治疗。以后,我只需要在这里治疗就行了,再也不用像以前那样为了拿个药在大医院里排半天队了。”

李大妈所说的这种便利正是乌鲁木齐市今年刚刚开始实行的社区卫生服务首诊制。本着“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首诊负责制原则,乌鲁木齐市卫生服务出现了新的转变。由下级医疗机构将病人转入上级医院,待治疗方案明确后再转回社区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护理治疗。为配合这种转变,乌鲁木齐市明确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以政府举办为主、公益性质的事业单位的体制。其服务对象为社区、家庭和居民,以主动上门开展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等为主。各社区按照三万至十万居民或按照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规划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可下设三至五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就在城市里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开始建立时,乌鲁木齐市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也全面开始铺开,每位农牧民都由政府补贴大部分,个人拿小部分加入到这种新型的合作医疗制度中。在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大厅里,从南山板房沟乡来看病的巴合提高兴地说:“我们加入新型合作医疗后,看病的问题得到了解决。来这里看病,医院给我们减免了许多费用,回去后,乡里还要给我们报销一部分费用,这对我们来说,真是太好了。”

乌鲁木齐市市委书记栗智深有感慨地说:“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不起病的问题,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我们要通过一步步扎实的工作,最终为百姓创造一个良好的看病就医环境,让群众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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