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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起我对原产欧盟进口马铃薯淀粉征反倾销税

2007-02-0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董山峰 通讯员 杨硕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5日电商务部公平贸易局今天透露,经过调查,商务部最终裁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存在倾销,中国马铃薯淀粉产业遭受了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商务部于2006年2月6日曾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以下简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

商务部

于2006年8月18日发布初裁公告,认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存在倾销,中国马铃薯淀粉产业遭受了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初步裁定后,商务部对倾销和倾销幅度、损害和损害程度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查。现本案调查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7年2月6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征收反倾销税。相关公告说,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自2007年2月6日起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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