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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育学院要承担更大职能

2007-02-0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胡艳 我有话说

胡艳在《新形势下大学教育学院的功能》(《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6期)中认为:新形势下,承担教师专业教育任务的教育(科学)学院如何给自己做出恰当的定位,承担怎样的角色和职能是今天大学教育学院应该深入思考的问题,更是关系到教师教育专业化发展的大事。具体而言,大学教育学院的功能

应该包括三个方面:为中小学及其他教育机构培养教育人才;从事以知识创新为目的的教育学术研究;为社会提供服务。

如果从以上角度看待今天我国大学的教育学院,其功能远远没有充分发挥。有鉴于此,笔者建议,在原来师范大学院校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大学教育学院应制定研究生层次的教育计划,培养高层次的幼儿园、中小学和特殊学校的教师。与此同时,或增添一些专业,或制定跨学科的教学方案、培养社会需要的各种教育人才,或与管理学院、心理学院、信息技术学院等院系合作,培养高素质实用型的教育研究人员、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行政管理人才、校外教育机构的教育专业人才等等。

笔者认为,就目前的情形而言,不是所有大学的教育学院都承担以上所有的功能,而是要结合自己的优势,在某方面有所侧重。一部分有师资培养基础的大学要承担起培养初等中等学校教师的职能,一些有综合学科和研究优势的大学教育学院应该承担起培养高层次的教育人才的职能,并承担起研究和社会服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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