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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文化特色比修复古街巷更重要

2007-02-0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叶雷 我有话说

近年来,文化复古风在一些地方的城市建设中悄然兴起。一些地方以重新打造历史文化名城形象为名,不惜投入巨资,改造旧有的小街小巷,修复古迹、古建筑,甚至为了追求真实再现,大搞所谓的“现代古迹”。而同时,与这些古迹相对应的文化环境却得不到相应的保护,使得真正的古迹变成了仿古市场,文化

味渐淡,市场味却越来越浓。

历史文化名城一般都是保存文物古迹特别丰富,具有重大的历史、文化、科学和艺术价值或革命纪念意义的城市。它以特有的建筑和文化,展示着一个城市的魅力。同时,它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旅游资源,也因此得到了市场越来越多的关注与重视。在这个“东风”之下,一些古城镇的管理者便寄希望于通过发掘历史来重塑城市形象,从而带动经济发展。这本无可厚非,但如果一味仿古修复,不注重文化特色的保护与保持,则真正的文化精神特质不复存在矣。

相比于建筑的可模仿性,精神文化更具有独特的品质。也正是因为如此,“龙的传人”和“鹰的传人”的本质区别是流淌于血液中的文化基因,而不是肤色的差别;同样,物质文化容易产生审美的疲劳,精神文化则更容易产生吸引力和认同感。实际上,建筑是作为精神文化的载体而存在的,没有了精神文化这个内核,再华丽的建筑其价值也都要大打折扣。历史文化名城真正的精华,就在于当地的文化特色和居住民千百年形成的文化素养。所以,重塑历史文化名城形象,除了要修复古街巷之外,更主要的是“修复”、保存和发扬当地居民的文化生活方式,发扬文化特色!

在城市建设中,有些历史文化名城过于强调对于文化古迹的保护与重塑,脱离当代生活实际,结果是不仅低效率地占用许多优质资源,而且也不易被投资者和公众理解和接受;有的过分强调对传统历史文化的封存,剥夺了其适应现代环境的能力,这也同样加速了传统文化的衰退。历史文化名城不能为了保护而保护,不能为了重塑而重塑,而应该在保护中发展,在重塑中发展。我们也看到,在发展中,有些地方把名城的历史文化资源仅仅当作名城发展的外生变量,盲目地从中赚取额外利润,而不是当作城市的内在素质加以合理利用。与市场走得太近,过度地市场化,同样也会使历史文化名城丧失其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只有文化才是历史文化名城的特殊资源优势。所以,我们必须在发展中促进历史文化的可持续性保护,使历史文化成为名城发展的永恒动力。只有这样,才能使历史文化名城在新时期焕发新的活力,创造更灿烂的地域文化,走上良性循环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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