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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初步确立

2007-02-1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谌强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14日电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在今天举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新闻通气会上说,近年来,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特别是2006年5月国务院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标志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目前正在进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是本世纪我国第一

次大规模的普查活动,是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今年是普查工作全面、扎实推进的关键时期,各地要抓紧时间,加快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普查任务。

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核心内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建设,正在稳步推进,两年申报一次的国家级名录,将于今年进行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申报和评审,明年公布。目前,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已初步建立,除国家级名录外,已有北京、河北、山西、辽宁、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海南、广西、贵州、云南、甘肃、青海等18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立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3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省级名录正在建立中,将于今年完成;云南省已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名录体系。

为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文化部确立了对代表性传承人进行保护、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和建设博物馆、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实物资料征集工作三项举措。文化部正在制定相关政策,将对国家级名录项目的代表传承人的认定标准、权利和义务作出规定,并在各地推荐名单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认定,将在今年的“文化遗产日”活动期间公布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各地文化部门正在进行调查研究,陆续开展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的试点工作;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已于去年9月14日正式挂牌成立,一些地方也陆续建立了省级非物质文化保护中心和一批国有或民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资料的登记、建档和征集工作正在随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在各地相继展开。

据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特别会议将于今年5月在我国举行,会议将研究制定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评选标准等有关规则;为了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交我国申报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候选项目,我国将建立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候选项目的预备名单。

今年6月9日是我国第二个“文化遗产日”。“文化遗产日”期间,将在北京举办一系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题展览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论坛、表彰奖励和宣传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示和宣传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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