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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出版“春季战役”实施

2007-02-1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邢宇皓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15日电记者邢宇皓今天从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了解到,针对一些地区非法出版、侵权盗版活动有所抬头的情况,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决定,自2月至5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春季战役”,《关于开展打击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春季战役的紧急通知》已经下发,要求各

地、各部门进一步加大对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打击力度。

全国“扫黄打非”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春季战役”有6项工作:一是查缴境内翻印、编造的非法出版物和其他非法出版物;二是查缴非法报刊,严厉打击走私和销售境外非法报刊行为;三是加强海关缉查,防止旅客携带非法出版物入境;四是封堵通过互联网传播的非法出版物和相关信息;五是查处境内印刷复制企业违规承印、承制境外出版物和翻印复制非法出版物的行为;六是查办大案要案,抓捕犯罪分子。

此次行动专门根据地域特点提出了打击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重点。其中,北京市将重点打击制售非法出版物窝点和游商,并追根溯源,摧毁其编印发网络;广东省将重点打击偷运、携带、销售、印制境外非法图书、报刊的行为;上海、武汉、杭州、西安等城市将重点打击不法书商、游商等印制、销售非法出版物的行为;新疆、西藏、云南的边境地带将重点打击有组织偷运、携带和传播非法宗教类宣传品的活动。

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扫黄打非”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完善非法出版物的联合封堵和查缴机制,建立门前管理责任制和社区、学校、公园等场所的区域管理责任制。各地“扫黄打非”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办、检查、情报汇总和信息传递职能;海关要加强出入境环节出版物的监督管理,完善查验制度,严厉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新闻出版、文化、工商等部门要严格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发行管理,对违规企业依法严处;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要加强对出版物运输活动的监管,规范承运制度,严格承运手续,切断非法出版物的运输渠道;信息产业、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互联网信息的监控,防止非法出版物和有害信息通过网络传播入境和境内传播;城管、工商等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依法查处游商销售非法出版物的行为;文化行政执法、公安等部门要严厉打击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行政机关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要依法加大对非法出版活动的刑事打击力度。

这位负责人强调,新春佳节既是文化市场的经营旺季,也是各类非法出版活动的多发期,各部门尤其要对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工作作出部署,确定目标,明确责任。对在“春季战役”中发现的重大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案件,或遇有重大问题,应在24小时内按程序报至全国“扫黄打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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