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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学理念的宣言》《关于加强科研行为规范建设的意见》同时发布

2007-02-2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齐芳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26日电中科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向社会发布了《关于科学理念的宣言》(以下简称《宣言》)和《关于加强科研行为规范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向全国科技界发出倡议,号召广大科技工作者为“践行正确的科学理念,承担起科学的社会责任,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无愧于历史

的贡献。”

《宣言》详细阐明了科学的价值、科学的精神、科学的道德准则和科学的社会责任。而《意见》则阐释了科研行为规范的基本内涵,明确了建立和维护科研行为规范的原则,以及科学不端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处理办法。中科院还将设立科研道德委员会,监督院属机构和院部机关科研行为规范执行情况、处理投诉建议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科学院院长路甬祥出席发布会。他表示,《宣言》主要从更深刻的理性层次上宣示了科学的基本理念,而《意见》则对中国科学院院属单位和工作人员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两个文件连同近年来巳经制定实施的有关规定,既有从更高和更深层次对科学价值、科学精神、科学道德准则以及社会责任等基本理念的阐述,又有分别针对各类科研活动及各类科技人员行为的制度规范,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制度规范体系。

路甬祥说:“中国科学院作为我国自然科学最高学术机构、科学技术方面最高咨询机构和自然科学与高技术综合研究发展中心,历来十分重视引导广大科技人员树立正确的科学价值观,端正科学理念,恪守科学伦理和道德准则。在科技界推动和谐学术生态建设应当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向社会发布《宣言》和《意见》,就是为了在科技界进一步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思想,强调科学的社会责任和行为规范。”(详细报道见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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