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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闭会

2007-03-0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袁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28日电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今天上午完成各项议程后在人民大会堂闭会。会议经过表决,决定批准中国、越南和老挝关于确定三国国界交界点的条约。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议程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十届

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表决通过了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委员长会议建议,由吴邦国委员长代表常委会向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会后发表的公告,十届全国人大现在实有代表2978人。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关于补充任命香港基本法委员会个别委员的名单,补充任命刘?强为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吴邦国向刘?强颁发了任命书。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案。

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吴邦国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是本届全国人大的最后一次例会,是在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大会除一些法定的常规议程外,很重要的两项议程,是审议物权法草案和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制定物权法和企业所得税法是我国立法工作的大事。大会期间,希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一道,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两部法律草案审议好、修改好、完善好。

吴邦国指出,本次常委会会议还初次审议了就业促进法草案。就业是民生之本,关系亿万家庭的切身利益,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就业再就业工作,特别是2002年以来,实施了积极的就业政策,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措施,有力地推动了这项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实践证明,中央提出的积极的就业政策和解决再就业问题的路子是完全正确的,关键在于狠抓落实,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吴邦国说,制定就业促进法,将行之有效的就业再就业政策措施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是十分必要的,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审议中,大家对修改完善就业促进法草案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强化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政策措施,以保持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力度。二是法律规定能具体化的尽量具体化,以便于操作。三是对一些只能在法律中作出原则规定的,要抓紧研究制定配套办法,争取与就业促进法同时出台。

吴邦国表示,考虑到就业促进法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社会各方面普遍关注,委员长会议决定,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后,将就业促进法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尤其是基层群众的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草案,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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