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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政府担当的职责

2007-03-0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丰 我有话说

自古上学须缴费,这个被中国农民祖祖辈辈认为天经地义的事,在2007年春天发生了历史性改变。

2005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自此,一项中国教育史上惠及人口最多的改革自西而东在神州大地迅速推进。2007年春季新学期,继我国西部和中部试点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免交学杂费

之后,中东部地区农村学童也开始享受这一政策,至此,沿袭千年的历史在这里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从此,农村孩子上学不交费。

惠及1.5亿农村孩子从根本上解决投入不足

这是一项被认为在中国教育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改革,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总揽全局、高瞻远瞩,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公共财政建立,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

改革始于2006年。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收入、提高保障水平、分布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旨在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起一个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新型经费保障机制。其主要内容包括: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对家庭贫困的孩子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贫困的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在免除学杂费的同时同步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为彻底改变以往农村义务教育投入责任不清、总量不足的问题,改革首次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在继续巩固和完善教职工工资保障机制的基础上,把“两免一补”、提高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校舍维修改造所需经费也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同时,这次改革从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入手,建立起中央与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经费保障机制。在资金的总体安排上,体现了“中央拿大头”的原则,对免除学杂费和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资金,中央与地方的分担比例,西部地区为8:2,中部地区为6:4,东部地区除直辖市外,按照财力状况分省确定。对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的分担比例,中西部地区为5:5,东部地区主要由地方承担,中央给予适当奖励。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的资金,中西部地区由中央全额承担,东部地区由地方自行承担;对寄宿生补助生活费资金,由地方承担。这次改革还明确规定,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实行由省级政府统筹落实、管理以县为主的制度。省级政府负责统筹落实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统筹确定省级及省级以下各级政府的经费分担责任,统筹制定辖区内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具体政策措施。县级政府要将农村中小学各项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科学合理地分配资金;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高效快捷的资金拨付制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地市和乡镇级政府,也要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好对农村义务教育的应有职责。

新增投入2182亿元五年内逐步到位

于2006年春季学期开始在西部率先启动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采取了分年度、分地区逐步实施的办法,前两年重在推行,后三年重在巩固。

按照时间表的安排,2006年,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中央财政同时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安排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启动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保障新机制。2007年,中部地区和东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中央财政同时对中部地区和东部部分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安排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2008年,各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全部达到该省(区、市)2005年秋季学期开学前颁布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中央财政安排资金扩大免费教科书覆盖范围。2009年,中央出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全部落实到位。

实施步骤中特别强调,农垦、林场等所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与所在地区农村同步实施,所需经费按照现行体制予以保障。城市义务教育也应逐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具体实施方式由地方确定,所需经费由地方承担。其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与当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同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与所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而据测算,通过这一改革,“十一五”期间,中央与地方各级财政将累计新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约2182亿元,其中中央新增1254亿元、地方新增928亿元。

如何管好钱、用好钱改革的核心是资金落实到位

据统计,在已实行改革的地区,每个小学生年均减负140元,初中生为180元;如果是享受免费教科书的贫困生,小学生年减负210元,初中生320元;如果是既享受免费教科书又享受生活费补助的,小学生则为510元,初中生620元。

改革为辛苦劳作的农民家庭带来了极大的实惠,而从中央到省、市、县、乡、村,及至全国52.5万所农村中小学、1.5亿名农村学童及其家庭,毋庸置疑,这是一项无比庞大的工程。怎样管好钱、用好钱,保证资金不被截流、挪用,保证各级财政能够按照它的职责足额安排经费,成为此次改革的核心问题。

为保证这项惠及亿万农村孩子的改革切实落实到位,相关部门采取了五大措施为其“保驾护航”:一是各级政府必须明确其在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上的责任。中央和地方明确了经费的分担比例后,地方也要相应落实分担办法,各省的方案,必须明确省级财政、市级财政、县级财政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县级财政有困难,省级财政承担多少也要做出明确规定。第二,文件中明确的承担项目的经费必须足额纳入财政预算,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第三,从中央到地方,制定了一系列配套资金管理办法,包括预算管理办法、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公用经费管理办法、校舍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免除学杂费资金管理办法、会计核算管理办法等等,这些管理办法为在方方面面、各个环节上管好、用好这些资金提供了制度保障。第四,加强监督检查。从中央到地方,各政府的相关部门都将加强这方面工作。第五,加大宣传,提高这项政策的透明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知晓,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建立了举报制度,坚决制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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