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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210万农民参加“新农合”

2007-03-02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沈阳3月1日电(记者苗家生、毕玉才 通讯员刘长清)农民每年花上10元钱,就能看病不愁。近日,在沈阳市法库县大孤家子镇宁兴柱村卫生室,一位正在打吊瓶的年轻人给记者讲述了他的亲身经历。在城里辛辛苦苦打工一年赚了6000多元,可骨折住院血汗钱一次就花没了。他没想到的是,在他外出打工期间

,他们家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也给他交了10元钱,参加了“新农合”。这10元钱最后却给他“换”回了不少医药费。

为了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体系的根在沈阳越扎越深,全市加强了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硬件和软件的建设。市财政投入6000万元,对35个乡镇中心卫生院进行了翻建和维修,为乡镇卫生院配备了救护车、电脑、洗胃机、心电图机、半自动生化分析仪、X光机等常规设备600多台(件),改善农民就医环境。

同时,卫生部门在提高农村医护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上下足工夫。实行城市医院与乡镇中心卫生院“一对一”支援工作,选派17所综合实力较强的城市大医院组建19支医疗队,对口支援三县一市19所乡镇中心卫生院。截至目前,对口支援医疗队已接诊病人21856人次,收治住院患者2476人,完成手术1089例,会诊1213人次,开展专业技术讲座243次,对138名农村临床医师进行培训,使农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城市大医院专家的医疗服务。

“政府出大头,农民出小头,看病不用愁”,这样的顺口溜在沈阳农村的田间地头到处可以听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们说:“一人一年10块钱,再不用小病扛着,大病躺着。咱农民和城里人一样看病有保障!”截至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经覆盖沈阳所有乡镇,让全市210万参合农民放下了心里“看病难、看病贵”的“大石头”。据了解,2007年,沈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年60元以上,农民每人每年自愿缴费10元以上,各级财政人均年补助资金50元以上,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适当提高补助标准。此外,沈阳市政府今年还将投入2000万元在全市建立农村特困群体医疗救助制度,实行与合作医疗制度的有机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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