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新华书店纪念成立七十周年

2007-03-2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蒋敏 我有话说

本报讯今年是新华书店成立七十周年,中国新华书店协会在全国新华书店系统开展了包括“双先表彰”、“店庆宣传月”、“摄影书画展”、“向延安希望小学捐赠图书”、“文艺晚会”、“有奖征文”等十项店庆活动。作为党创办的至今仍保存的文化品牌,今天的新华书店已经成为我国图书发行领域的主力军

1937年4月24日,新华书店在延安的清凉山创建。这里是党新闻出版事业的摇篮,是新华书店的发祥地。

1939年9月1日,中共中央出版发行部成立,毛泽东同志题写了“新华书店”四个大字,并派他的秘书柴沫送到书店,做为店招悬挂在门额之上。朱德、张闻天等中央领导同志亲临门市视察并表示祝贺。宣传、文教界的人士及广大读者纷纷前来祝贺。

1948年8月,党中央在西柏坡决定建立全国出版工作的统一集中领导机关,负责新华书店的统一工作。12月,毛泽东同志在西柏坡重新题写了“新华书店”四个大字,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出版组华应申同志派人将题写店名原稿送到我军平津前线有关部门。平津解放后,在平津新成立的新华书店以及以后在全国各地建立的新华书店,都统一使用这次题写店名复制的店招。

1949年1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成立,署长胡愈之,副署长叶圣陶、周建人。1950年3月25日,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发布了《关于统一全国新华书店的决定》,强调全国新华书店必须迅速走向统一集中,加强专业化、企业化,以担任国家的出版任务,还决定在北京建立新华书店总管理处,隶属于出版总署,全国各地新华书店的业务均归新华书店总管理处领导。4月1日,总管理处成立,下设出版、厂务、发行三个专业部门。

1950年10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周恩来签署《关于改进和发展全国出版事业的批示》,指出:“书籍杂志的出版、发行、印刷是三种性质不同的工作,原则上应当逐步实现科学分工。”同时,“国营的新华书店应从速完成其全国分支店的统一经营”。遵照这个指示,出版总署决定,新华书店总管理处从1950年12月1日起即实行改组,人民出版社、新华印刷厂总管理处、新华书店总店相继成立。

如今的新华书店,已经拥有从中央到地方3100余家独立核算的企业单位,14000多处图书销售门市网点,从业人员15万人。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