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对实施刚7个月的新的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以切实保障法律的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落实,依法推进义务教育事业全面发展。
这次执法检查将重点检查3方面情况:一是学习、宣传义务教育法,制定配套法规、规章情况。二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新机制的落实情况
据了解,路甬祥、成思危、许嘉璐、盛华仁副委员长等将分率执法检查小组,于4月至5月,赴北京、安徽、江西、河南、广西、陕西等地进行检查,同时委托11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地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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