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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交通运输、医药、房地产及物业、电信居价格举报前五

2007-04-06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5日电记者张翼从国家发改委获悉,2006年,全国查处价格举报案件5.1万件,涉及群众吃、穿、住、行、用各个方面,对行政部门、中介组织收费和网络、摄影、维修等领域的价格问题也有所反映,但举报热点依然高度集中。教育、交通运输、医药、房地产及物业管理、电信位居查处举报案件的前五位,分

别为10712、9098、6319、5624、2201件,占总数的21%、17.9%、12.4%、11%、4.3%,合计约3.4万件,占案件总数的66%。群众反映这些五大行业的主要问题是:

――教育收费:不执行“三限”政策违规收取择校费、赞助费,“一费制”外自立项目乱收费,以改制为名举办“校中校”、“校中班”乱收费;

――交通运输价格:大中城市机动车停放乱收费、春节期间公路客运车票乱涨价、乱收过路过桥费、交通事故施救过程中拖车、牵引高收费;

――医药价格:医院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取一次性材料费,对病人过度检查、过度治疗高收费,大处方、药价高、看病贵;

――房地产价格及物业收费:物业公司以装修保证金名义变相收费,中介公司、经纪人超标准收费或擅自收取担保金,“黑中介”屡禁不止,乱收费、服务差或者只收费不服务;

――电信价格:电信服务“优惠”、“套餐”泛滥,价格标示不全、虚假优惠、隐瞒价格附加条件、商业广告占用用户付费时间等。

群众举报较为强烈的其他问题是:有的管理部门把行政职能转移到中介组织,变相强制收费;一些加油站推迟降价或者提高标准出售成品油;商品零售企业在促销活动中采取模糊标示、虚构原价等手段欺诈消费者等等。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从举报情况看,一些乱收费问题已是多年顽疾,甚至是查了又犯、犯了再查,仅靠查处价格违法行为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如教育乱收费问题、高速公路事故车辆施救高收费问题、医疗机构对病人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甚至强制服务收费问题、一些垄断行业以保证金名义变相收费问题、一些行政部门把行政职能转移到中介组织或协会变相强制收费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产生,有被举报人利益驱动的主观原因,但主要是存在教育资金投入不够、以药养医补充经费缺口、医疗收费标准偏低、经营体制垄断、行政权力规范不严等客观因素,需要通过推进体制性改革和调整相关政策加以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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