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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实施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

2007-04-1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兰州4月10日电(记者陈宗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人才是保障。为此,甘肃省委省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新农村建设保障工程,并于近日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2006年6月开始,由省委组织部牵头,会同省人事、农牧、教育、科技、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等部门,深入农

村广泛开展调研,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实施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的意见》,重点提出了8项子工程:

一、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工程,计划每年培训20万名农村干部和党员骨干;分期分批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轮训。

二、实施农村教育基础工程,把小学、初中45岁以下教师5年内全部培训一遍,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学历标准;建立城市学校教师到农村基层服务制度;每年与500名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大学毕业生签订协议,安排到乡镇学校工作5―6年。

三、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积极推进“医疗卫生大中专毕业生进农村工作计划”;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医疗卫生工程”。

四、实施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和人才智力援助工程。逐步实现每个行政村有1―2名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建立选派科技副职制度,每两年选派一批科技人员到县、乡(镇)担任科技副职或科技特派员;每年招募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三支一扶”(支教、支医、支农和扶贫)活动;每年选派2000名高校毕业生进村(社区)担任主任助理;“十一五”期间聘请国内外专家举办农业技术培训班。

此外,还有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及劳动培训工程,农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农村政法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少数民族地区人才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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