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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鄱阳湖

2007-04-1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龚林儿 我有话说

    考察鄱阳湖生态  鄱阳湖是国家十大生态功能保护区之一,是世界上最大的白鹤和东方白鹳越冬地,也是国际重要湿地,在防洪蓄水、调节气候、降解污染、保护全球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多年来,政协委员高度关注鄱阳湖生态建设。图为:江西省政协委员与专家学者们考察鄱阳湖生态建设。

鄱阳湖位于江西省北部,长江中下游连接处,是长江流域最大的通江湖泊,也是我国第一大淡水湖,国际重要湿地,我国十大生态功能保护区之一。丰水季节,河湖一体,水天一色;枯水季节,水落滩出,碧草连天。湖中有大量长江流域的珍贵鱼类漫游,每年有许多珍贵的鸟类在此栖息越冬,王勃的“渔舟唱晚,响穷彭蠡之滨”,苏东坡的“山苍苍、水茫茫、大姑小姑江中央”,描绘的都是鄱阳湖的胜景。

但是,鄱阳湖生态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湿地植被面积逐年减少,植被生物量逐年下降,水土流失不断加剧,土地沙化日趋严重,洪涝灾害日益频繁,生物多样性破坏十分显著,水体日趋营养化,鄱阳湖“老化”进程加快。问题的产生有自然演变因素的影响,更主要的是人为因素的影响: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人口膨胀和不合理的开发利用,加快了湖泊环境的恶化;生态建设开发主体与治理主体不一致,地方保护主义严重,难以保证生态建设的可持续性;管理体制不顺,多头管理,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缺乏整体规划,已成为湖泊可持续发展的障碍;湖泊法律法规缺位,现有法律法规执行不严,环境监管不力,影响了湖泊生态发展;科学研究不够,缺少科技支撑,研究力量分散,形成不了科学发展的合力;大规模盲目围垦,导致湖区萎缩、土地沙化、泥沙淤积;工业化、城市化未经处理的污水排放和乡村农药、化肥的过度超标使用,造成湖水富养化,湖水污染,水质下降,环境变差。

拯救湖泊,治理生态环境,认真破解生态保护与开发的难题,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十分紧迫的历史任务。

加强江湖关系的研究。鄱阳湖是目前长江仅存的3个通江湖泊之一,受长江来水交互作用的影响极大,与长江生态息息相关。长江洪水期在每年的7至9月,鄱阳湖洪水期在每年的5至7月,江湖洪枯水位在时空上的错开,形成江湖相济、江湖共生、江湖两利的良性关系,源源不断地为长江中下游提供大量的水资源。三峡工程建成运行后,长江洪枯水位已发生较大变化,江湖关系也随之发生变化,江湖生态变化也日渐明显。2006年下半年,受长江低水位和上游降水量减少双重影响,加之大量淡水补给长江,导致鄱阳湖水位急剧下降,突破有记录以来历史最低点,旱象显露,湿地缩小,生物及越冬候鸟数量减少。因此,研究江湖关系非常重要。建议国家立项并安排专项经费,组织有关部门的专家学者,对长江与鄱阳湖的关系进行广泛深入的科学研究,以解决江湖洪涝灾害、枯水期水资源利用、湿地保护、江湖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等问题,发挥江湖两种效益。

加强湖控工程的研究。鄱阳湖是一座过水型、吞吐型湖泊,鄱阳湖承纳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水等五河来水,由鄱阳湖注入长江的年径流量约1565亿立方,相当于黄河、淮河、海河三大河注入大海水量的总和。如此量大质优的水资源,却没有发挥应有的效益。研究长江及湖泊的专家们认为,如在鄱阳湖建一个湖控工程,将湖水蓄至湖口水位18米高程(吴淞基面),即可贮水200亿立方米,工程以防洪、发电、供水为主,兼顾灌溉、航运、血防等功能,通过人工调控水位,稳定水量,既可以防洪减灾,又有利于调蓄长江水位,实现江湖两利。同时,还可考虑实施“鄱阳湖水济京津工程”。丰富的水资源,对解决长江中下游洪涝灾害与季节性、水质性缺水的矛盾,维护鄱阳湖生态平衡,保证长江中下游长期繁荣稳定,实现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如此庞大的工程,不仅需要大量的财力,而且可能会对湖区周边及长江中下游的生态环境产生影响。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广泛深入的科学研究,针对拟建工程,开展先导性试验,为决策提供参考。

加大立法力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国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近些年来我国在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不少成果,但在环保的立法与执法上仍有不足,如在环境的立法上,就存在着缺位的现象。凡大河流、大湖泊的专门法规一部也没有,导致无法可执、无法可据,客观上助长了环境恶化的趋势。建议全国人大抓紧制定《湿地保护条例》或《湿地保护法》等专门的法律、法规,明确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规范鄱阳湖自然保护、生态功能保护区各相关部门的职责,解决湿地保护基层管理机构的编制、经费及湿地确权等问题,从根本上解决湿地所面临的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

建立鄱阳湖自然保护、生态功能保护恢复,以及水资源利用和湿地生态补偿制度。湿地是稀缺的土地资源和生态资源,为切实保护自然生态,江西省委、省政府在鄱阳湖实行退田还湖、退耕还湖、退草还湖政策,从湖区迁出了90.82万人。但迁移群众缺乏更多的致富门路,生计问题还没有得到完全解决,应建立利益补偿机制,予以适当的补偿。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国家生态利益补偿机制和生态环境责任机制的步伐,制定相应的法律和法规,正确处理好湖泊上下游之间的利益,上游有责任为下游提供合格的水资源,下游有义务进行资源补偿,彼此之间各有义务,互有责任。

整合科技力量,加强湖泊研究,建立和完善科技支撑体系。实现湖泊生态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以科学技术研究成果为依托。但从我国目前的现状来看,湖泊的科研院所虽然不少,但从全国范围看,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都非常有限,而且力量分散,与国际上许多湖泊的研究相比,处于较为落后的境地。建议国家有关政府部门牵头联合相关科研院所,组织和鼓励国内研究湖泊的专家学者,科学地研究湖泊地区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关系,会诊湖泊污染成因与治污效果,进行科技攻关,加强学术交流和多学科的交叉研究,实现科技攻关与科技人才培养的双重目标,从而为湖泊生态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与决策支持。

建设世界级物种基因库。鄱阳湖是一个丰富的生物物种的遗传基因库,分布各类动植物上千种,仅森林植被就达2403种,被国家列为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关键区域。鄱阳湖的环境和气候条件适合候鸟越冬,在每年秋末冬初,从俄罗斯西伯利亚、蒙古、日本、以及中国东北、西北等地,飞来成千上万只候鸟,直到翌年逐渐离去。如今,保护区内鸟类已达300多种,近百万只,“飞时遮尽云和月,落时不见湖边草”,其中珍禽50多种,已是世界上最大的鸟类保护区,珍稀濒危鸟类种类之多也是国内外所罕见。因此,保护好鄱阳湖生态环境,对于保护地球生物多样性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应坚持以保护湿地生态环境和水禽鸟类为中心,严格核心区的保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活动对鸟类的干扰和生态环境的破坏,禁止非法猎杀、诱捕、毒杀野生动物和出现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和行为;应充分利用保护区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完整性,大力开展珍稀水禽生活习性、湿地生态系统等课题的科学研究工作,适当开展生态旅游,达到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

加大鄱阳湖自然保护、生态功能保护区保护体系的投入力度。为更有效地保护鄱阳湖湿地生物多样性,江西省已要求湖区12个县(区)根据候鸟和湿地资源分布情况划建省级或县级保护区和候鸟保护小区,以形成完整的保护网络。据测算,建一个地方级自然保护区,一次性开办费需40万元,每年维持费用15万元,到2010年,按鄱阳湖区建有保护区25处计算,约需资金2875万元。这笔资金,仅靠江西省自身解决困难相当大,有关部门应予以帮助解决。此外,《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准,建议国家设立“鄱阳湖生态保护与治理工程项目”,将鄱阳湖湿地恢复项目列入首批湿地保护项目尽快批复实施,积极给予国家资金的支持,保证区内“全面保护,生态优先”的实现。为防止走太湖、巢湖、滇池治理的老路,国家应建立鄱阳湖自然生态环境预警机制,加大预防生态破坏的资金投入。(作者系江西省政协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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