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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教育需要体制保障

2007-04-1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练玉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14日电(记者练玉春)在日前召开的“素质教育体制创新学术研讨会”上,中央教科所方晓东研究员和陈金芳副研究员等专家认为:素质教育的关键在于实施,而实施的根本保障在于体制。目前,要让素质教育走向实质、深入展开,必须突破体制障碍,建立体制保障。

方晓东认为,当前教育界存

在一个突出的问题:教育的显示状况远远背离了我们确立的素质教育目标,其具体表现为:学生的发展性不足,考试仍然是指挥整个学习过程,我国从小学到大学基本上还是一种以考试为导向的教育;同时,教育过度关注“精英”,不论之前的重点非重点学校之分,还是现在的示范非示范学校之分,很多非重点学校和非重点班的学生在一种“被忽视”的状态下接受着不合格的教育,我们还无法真正解决教育面向全体学生的问题。

作为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体制性障碍及对策研究”负责人的陈金芳则认为:我国中小学推进素质教育的突出问题或应试教育倾向愈演愈烈的主要原因就在于教育系统内部和外部都存在目前尚未消除的体制性障碍。这些体制性障碍主要有四个方面:其一,素质教育的管理体制障碍;其二,素质教育的投资保障体制障碍;其三,素质教育的评价体制障碍;其四,区域教育体系障碍与国民教育体系障碍,这每一个方面都包含丰富的具体内容。就管理体制而言,既包含教育系统内部管理,也包含地方政府部门对教育系统的管理,而一个区域实施素质教育的成效如何,主要取决于一个区域的教育体制如何。

在此基础上,专家们认为,必须从国家、区域、学校三个层面上进行制度思考,共同推动体制创新,为素质教育发展奠定体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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